择书的标准
书店跑得勤,书却买得不多,不全是因为钱的原因,还牵涉到值不值得掏钱的问题。而我对这后一个问题的判断,标准也很简单,凡是自己写得出的书,一概不买。自己写出来的东西,多看两遍都不耐烦,还要掏钱去买,岂不成了自费出书了。这一条标准,原来一直不敢声张,怕被人视为不谦虚谨慎。前几天读董桥《书城黄昏即事》——又是一本自己写不出的书——知道世上还真有人看了别人写得不好的书便技痒难禁,亲自动笔写一本给人看看。相形之下,尽量不买自己做得出来的东西,还是符合家庭理财学的,是人之常情。
标准虽然简单,实行起来也还有些讲究。对那些论题未出自己比较熟悉的领域的书,还好把握,自己写不写得出,一目了然。对那些自己不熟悉,甚至完全陌生领域的书,就得稍费点心思了。在这种场合,我大抵是先翻翻前言后语,浏览一下子目,细细的读那么几页,再如俗话说的“撒泡尿照照自己”,掂量一下,如自己这般的中庸之才,在这一领域泡上十年八载,是否也可以写出这样的东西,再来决定掏不掏腰包。这种办法看起来很复杂,其实还是比较好把握,毕竟匠气与才气、勤奋与天分还是不难区别的。
本着这种买书和读书的原则,我书架上的书便显得杂乱无章,外人看了还会有附庸风雅之嫌。如我不谙绘事,却有一些画册和《中国画论汇编》之类的书;我对音乐不甚了了,读五线谱如“择豆芽菜”,要一根根地拈,却有《梅纽因谈话录》、汉斯立克《论音乐的美》之类的所谓“专业书”;我玩不起古董,更没有文物走私的贼心贼胆,却有一本赵汝珍先生三十年代编述的《古玩指南》的影印本。我觉得读书的主要乐趣,并不在知道了一些学科的概论式的条条框框,读书实际上读的是人,读的是才气、天分、性情和智慧。如我对生物学一窍不通,但这并不妨碍我对刘易斯·托马斯心悦诚服。每读他的《细胞生命的礼赞》、《水母、蜗牛》,我总惊讶这位美国科学院院士如何竟有这等锦心绣口。
择书还有一个简便的方法,即所谓“要得新知,请读旧书”。远的不说,大凡过了几十年又重新出版的书,只要财力允许,买了都不会太后悔。这道理其实也很简单。一本书出来以后,常会引出许多技痒难禁的人动笔一试高低,试来试去,几十年过去,不过白忙乎一阵,论学言理,还是人家说得透彻。并不是技痒者不够勤勉,而是才力不济。这几年,重印了一批二三十年代的学者写的书,总能引发我的购买欲和阅读欲。因为我知道,那么多人,那么多年都写不出的书,我肯定也写不出,而我写不出的书,就值得一买,值得一读。
与这一问题相关的是那些太新潮的书。对这类书,我比较谨慎,担心写书人是些不自量力的技痒者。八十年代中期,坊间陡然涌出一大批所谓“新方法”文学理论书,虽然那时我对文艺理论正有兴趣,但没有买一本这类书。当时觉得用“系统论”、“热力学熵理论”和数学上的“排列组合”之类来解读《阿Q正传》或其它文学作品,太玄,而且那些书都说得不通。十几年过去,时间已经证明,我没有为那些书破财费时是正确的。有了那一回经验,对现时许多“后现代”、“后后现代”一类的书,我也基本上不买,要买便追根寻源地买那些被这些作者成天挂在嘴上的大师的原著,因为这样的书我肯定写不出来。
按这样的标准来择书,我的藏书自然不会太多,因为我自以为现在很多书我都可以写得出来;按这样的标准来择书,我的藏书也不应该太少,因为我写不出来的书早己汗牛充栋。实际情况是,我的藏书很少,原因当然不是我自以为我写不出来的书太少,而是我的钱不够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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