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2-8 1:13:13
[分享]“垂直”管理部门 数据不宜垂直
【IT168 专稿】“垂直”管理部门,业务数据不宜垂直。垂直部门信息化系统的数据资源需要逐步向地方政府开放,实现授权共享 何谓“垂直”管理 电子政务建设中,“电子”部分的建设内容脱离不开“政务”。无论是网络和信息安全建设、应用系统建设,还是信息资源建设,都需要密切联系政府部门的机构部署、政务运作等特色内容。笔者认为,电子政务建设成功的关键,不是围绕技术、方案、项目而转,而是研究政府部门的组织机构和政务特色,分析政治利益源动力和商业动机满足程度。 “垂直”管理是我国政府管理中的一大特色,而且在行政体制改革中作为中央对地方进行调控的重要手段有不断被强化的趋势。我国目前比较重要的政府职能部门,主要包括履行经济管理和市场监管职能的部门,如海关、工商、税务、烟草、交通、盐业的中央或者省级以下机关多数实行垂直管理。1998年人民银行撤销省级分行,设立9家大区制分行,此后,银监、证监、保监均参照实行垂直管理,同年,省级以下工商管理机关实行垂直管理。2000年,省以下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局和药监局都实行垂直管理。2004年,国家统计局各直属调查队改制为派出机构,实行垂直管理。同年,省级下土地部门的土地审批权和人事权实行垂直管理,借以强化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2005年,国家安监总局下面的国家煤监局实行垂直管理,安监局仍然属于属地化管理。 此外,审计、环保、安监等部门积极寻求垂直管理,把垂直管理作为其改革的目标。除了上述形式的垂直管理以外,我国实行的督察制度又催生了来自不同中央部门的跨省区的大区机构,通过巡视、检查来督察中央政令在地方的实行情况,这也可以看成另外一种特殊的垂直管理形式。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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