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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6 10:58:11

[转帖]无法清收社保基金 同级政府偿还

 据《人民日报》报道针对社保基金审计出的问题,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日前予以积极回应,并推出多项措施进行整改。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刘永富强调,社会保险基金是“高压线”,任何人不得挤占挪用。

    此次审计出的违规问题主要涉及哪些险种、责任主体是什么?审计公告发布后,劳动保障部门立刻进行了分析。

    从时间上看,1999年以前发生的违规资金为23.47亿元,大多是涉及基金安全和完整的问题。2000年后发生的47.88亿元,多数属于管理不规范问题。从险种上看,涉及养老、医疗、失业保险。

    从违规主体上看,包括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财政部门、地方政府、劳动保障部门、税务机关等多个部门。

    刘永富表示:“发生这么多问题,根本原因是对社会保险基金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没有认真执行国家的政策规定。

    劳动保障部门作为主管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作为基金管理主体,负有重要责任,要汲取教训,迅速纠正。“被挤占挪用的资金究竟能不能追回来?劳动保障部表示,要分类整改,能收回的,立即纠正;无法清收的资金,由同级政府偿还到位。

    具体而言,能立即整改的,如未按规定实行专户管理、多头开户,要商有关部门立即纠正。不该用基金支出的费用,要把钱冲抵回来。一时之间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定计划限期纠正。对历史遗留问题,已经造成损失无法清收的资金,要由同级政府偿还到位。各地劳动保障部门的整改计划将于12月底前上报。

    与此同时,劳动保障部正在酝酿建立信息披露制度,提高基金运营管理的透明度,争取每年、每一季度及时向社会通报社会保险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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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NND,同级政府的钱是哪来的?

发布者 yufei6789
2006-12-11 7:5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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