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9-23 14:35:00
以“承受能力”为导向分配产品成本?
自己感觉以产品或者成本中心的 “承受能力”为导向分配费用是最坏的一种思路甚至于还不如不分配。
最近在讨论辅助生产部门成本分配确认分配率的时候,有些同事站在自己核算产品的角度上说:“这个产品已经在亏损了,这次确认分配率的时候是不是倾斜一点,反正某某产品很赚钱不在乎多加一些成本,要不这个产品生意就很难做下去了”这种“劫大户”或者说是“劫富济贫”的思路是最为恶劣的一种选择,完全抹杀了当初确认分配成本的初衷,如果核算出来的产品成本不真实,虽然咋一看对企业的利润也没有什么影响但随之而来的就是影响个别产品的利润,影响相关的销售决策,进而影响相关的生产决策和产品取舍。其实这种做法就和财务人员经常痛恨生产统计人员对统计数据进行加工一样可恶。
0
推荐到鲜果:



评论
我觉得我们在ABC中不应该一味将计算结果去与传统成本比较,先巩固ABC模型,更不应该这样“结果导向”
发布者 admin
2005-9-24 15:28:00
发布者 admin
2005-9-24 15:31:00
这就是抹平差异,失去了作业成本法的本意,失去了发现问题,改进问题的机会。
这种对待亏损产品的做法,将会导致更大问题:“要不这个产品生意就很难做下去了”,亏本的生意为什么要做下去呢?
如果是销售部门介入成本核算体系的设计,就不会出现这种情况了。
发布者 admin
2005-9-24 18:1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