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口的实质是推卸责任
今天看了第三章——借口的实质是推卸责任。
里面有两句话让我觉得自己做的不够:
1、你不必为了做到这一点再回到学校去。
2、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是最有效的工作原则。
之所以对这个有感触,是因为我,去年刚毕业,但是,由于想换工作而想到学校去再读一个研究生或博士。实际上,我也知道,想换个工作,完全可以抛下身段从低层做起,但是,我又担心,我想从事的人力资源工作并不是自己真正喜欢的,而且,也怕新工作没有现在这个工作好(可能性比较大,因为毕竟我不是科班hr的出身)。不都说,后面一份工作一定要比前面一份好才跳槽吗?所以,一直犹犹豫豫,不知路在何方
文中说,找借口就是推卸责任,但是,上司派下来的任何任务,是否都要完成呢?公司、企业不是部队,部队和军人的天性是服从,但是企业不是,如果这些任务明显违背良知,或者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这个任务是不可行的,那么,下属是否还要继续呢?
还有,很多职位都存在着边缘性任务,很可能这些任务需要合作完成,如果有个合作人没有尽到相应的责任,那这个失败是由谁来承担呢?按照本文不找借口的理由,绝对是自己的错,也许没有尽善沟通是过错,但是,如果尽力沟通却无效呢?也许这也是借口之一,但是很多时候,我们尽力了,却是无法达到预期的效果,可能仅仅是因为某个人的过错。
文中还说,永远不要绝望!如果这条路是对的,是能达到终点的,不要绝望是对的,但是,万一开头就错了,而当事人又不知情,怎么办?永远不绝望只能是南辕北辙啊。
马克思说这个世界分为两种,一是意识,二是物质,但是我比较认可另外一种说法,就是还存在着第三种:真知,例如,某件事,必然存在一个最佳做法,如果人们没有找到这个方法,这个最佳做法就不是意识,明显,也不是一种物质。
所以,我觉得,只有在真知的范围内,永不绝望,是没错,但是谁又知道是否就在真知的范围内呢?
也许,以后的章节会提供回答吧。
继续读书,继续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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