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忆中,总共丢过四次东西,都是在大连的时期。三次自己丢失,一次被人设计偷窃。
其中两次发生在出租车上,第一次是丢钱包,钱包里面有身份证、信用卡(无需密码,直接透支)和金钱若干。结果是出租车司机遵循钱包里面的名片,打了电话过来把钱包送了回来,其中除了金钱之外,其余的都还在。万幸之及!给司机酬金一百。
第二次,中体倍力健身的一套行囊,没传几回,落在出租车上,忘记拿了,结果虽然后来通过交通广播了一下,但是没有结果。彻底打击了当时去健身的热情。
第三次,应该是在网吧,被人设计了,应该是团伙作案,被盗。结果报案110,电话那端一副高高挂起的样子,连登记都不登记,让自己去派出所报案。中国人民的派出所,也就不要指望了。
第四次,发生在今天中午,吃完午饭忘记在小餐馆。结果小餐馆的老板,给女友打了电话,然后找到我,即使取回,酬金一百表示感谢。
四次丢东西,除了一次被窃以外,其余的两次都是自动找回来的,另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