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国内企业做管理咨询,中庸之道不失为一种策略
现实是这样,国内大多数企业对咨询服务不了解,预期太高,鱼与熊掌都想兼得,既希望咨询公司能给企业带来新的思维方式和前瞻性的方向指引,也希望适应自己的特点,便于使用。除非你很强势(五大公司才可能做到一部分),他又挑不出什么来,才会付款,否则,等着你的是遥遥无期的拖欠项目款,逼得你就范。
国内咨询市场上不规范,咨询报告的验收缺乏公正的标准,企业界也缺乏自律准则,客户(咨询委托方)很容易按自己的好恶来评判咨询报告,就出现咨询公司最终的方案不被企业所理解和接受,不付款的情况。目前无法拿国外企业的标准来衡量国内企业,也就不能照搬国外咨询公司的独立性、客观性。当你碰见这种情况,既然是中国企业,还是按照中国文化的方式处理比较好——中庸之道不失为一种策略。
我的咨询经验:
(1)加强与企业高管人员的沟通,但如果高管很强势,而双方的根本思路和方向互不认可,沟通效率很低——需要摸清高管的秉性、习惯、好恶和利益点。俗话说: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高管们反对你的主张,除了听取他们表面的意见外,还需要分析他们内心真实的想法,分析后你会发现离不开上述那些因素,搞清楚它的真实原因,就会采取解决办法,以他愿意接受的方式与他交往,这些人小有成绩,基础不一定行,内心自卑,希望尊重,你不仅恭维他,更重要要找出适当的方法让他感觉你真的体量认同的是他,人际关系改善了,就会消除他对你的攻击性。利益是很难平衡的关键要素,需要从老板、高管们的利益考虑,找出平衡点,渐进的方式容易做到短期平衡,至少要等到收到钱以后,不要出现大的不平衡;
(2)咨询公司认可企业的想法,但却又无法保证咨询的独特价值,遇到客户固执己见,需要讲究策略,因势利导,挂羊头卖狗肉。在国内做咨询,客户有不少独特价值点,如:借刀杀人、草船借箭、粉饰包装、借他山石攻玉、欺上瞒下等等,这都是需求,需求不满足,你就别想过关。虽然在此说拿人钱财替人消灾有些不堂皇的感觉,要么不接这样的项目,接了,就只能完成承诺。只要不违法,或你的公司同意配合,你都可以去做。
有些客户对咨询的内容或老板的喜好事先定了调子,不能改变这些调子,怎么办?就只能挂羊头卖狗肉了,不触及、改变他们的习惯,在那些帽子下,还需要装你的内容,他花钱请你来做咨询,一定是他自己解决不了某种问题,你如果全部顺从他,肯定不行,突破他底线也不行,只能局部提供一些有价值的内容,在矛盾中解决矛盾,这样做可能有些咨询师不认同,但是他还是解决问题的一种有效的方法
咨询中的困难很多,体会也很多了,三言两语说不清道不完。
大家都知道:任何一次变革,都意味着一部分人失去权利,他们就会成为阻力,请咨询公司就是公司希望改变现状,客户内部矛盾就会与咨询公司相冲突。
“中庸之道”的策略就是要保证咨询项目的成功。在咨询方案中,你表现为既不过激,还要注意可实施性。
咨询师中不少习惯给客户提供模式化的方案(也可能是企业经验少),不管客户是否适合应用,一股脑地强调优越性、合理性、先进性,客户若按照实施,必定难以做下去。所以非常多的咨询方案都没有执行下去,素之高阁。现阶段可能还能混事儿,用不了几年,客户就不会再接受这种咨询服务了。
怎么办?方案除了指明改进的目标外,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分阶段步骤地计划,咋看起来,折衷,有中庸之嫌,但是既可以便于操作,又可以避免一下子激化矛盾,一举两得。
另外,在此阶段的客户关系中的重要因素是客户满意度,他与亲和力比较紧密,亲和力往往体现在与客户中高管人员的交往中,人往往是这样,对人感觉好了,他做的事情被认同的概率就很高,反之亦然。要想增强亲和力,为人处事也需要“中庸之道”,太强势,曲高和寡,太弱势,被欺负。你要有闪光点,让客户的中高管们佩服,平时又要平和待人,让他们不要在交往中自卑,才能交城更多的朋友,朋友多了,信息灵通,许多事情早早预料,做好准备。
所以说,中国几千年的文化中许多规律性的东西,在今天还是可以古为今用,那种崇洋媚外,生拉硬套、机械照搬、崇尚科学性的学院派咨询公司早晚要被企业摒弃,退出咨询市场竞争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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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发布者 asean
2008-5-3 17:05:25
管理者妥协是必不可少,不懂得妥协就不懂得什么是管理,根本不适合做管理
发布者 herry007
2008-5-5 11:29:40
你的妥协是软弱的退让,如果一个管理者一味通过“退让”这种“权术”思维来达到管理的目的,恐怕其内心还还是有“自私”与“官本位”在作祟;在众多员工“不断的理念进攻”前,您后退的空间与思维的底线还会有多少呢?
而我强调的是理性的双赢,结果要达到的是一种“理念的更新”,这与“理念的妥协”是完全不同的!后者则是“绥靖”直举!必将自食恶果!否则奉劝持有这种观点的管理者尽早“退位”,免得成为企业发展历史的罪人!
发布者 asean
2008-5-5 13:30:23
不要看错了场合、用错了对象,这样会贻笑大方!
发布者 asean
2008-5-5 13:33:55
发布者 herry007
2008-5-6 9:37:57
阁下看清楚我说话的对象,并非指你,而是泛指,说明一个道理,对所有从事管理的人都有效,
发布者 herry007
2008-5-6 9:4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