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17 21:05:43

[推荐]来自台湾的百万博客大选秀策划!

要说博客是很难赚到钱的,但台湾还是玩出了花样,他们搞了个百万格大奖赛,风生水起,我觉得很有意思,大陆这边完全可以考虑借鉴。

这个还是从Mr Pig   先生的漫画中发现这个博客选秀大赛的!其实日本和台湾很多方面很有创意的!

写博客能赚吗?只要你能成为《百万部落客》的万里挑一!

《百万部落客》为EmailCash主办的部落客票选竞赛活动,活动期间分成「资格赛」和「决赛」两部份,资格赛期

间为32周,每周将产生一名「周冠军」,取得进入「决赛」的门票。「决赛」采淘汰制,每周得票率较低的50%

遭淘汰,直到最后一位冠军产生,当选《百万部落客》独得100万奖金。


活动规则


资格赛

200786日起至2008316日,每周得票数最高者当选「周冠军」,每周得票数将重新计算。资格赛共计32周,32名周冠军进入决赛。

资格赛时程表

1

2

3

4

8/6-8/12

8/13-819

8/20-8/26

8/27-9/2

5

6

7

8

9/3-9/9

9/10-9/16

9/17-9/23

9/24-9/30

9

10

11

12

10/1-10/7

10/8-10/14

10/15-1021

10/22-10/28

13

14

15

16

10/29-11/4

11/5-11/11

11/12-11/18

11/19-11/25

17

18

19

20

11/26-12/2

12/3-12/9

12/10-12/16

12/17-12/23

21

22

23

24

12/24-12/30

12/31-1/6

1/7-1/13

1/14-1/20

25

26

27

28

1/21-1/27

1/28-2/3

2/4-2/10

2/11-2/17

29

30

31

32

2/18-2/24

2/25-3/2

3/3-3/9

3/10-3/16

8/6(星期一)起,每周一的凌晨00:00AM开始为当周投票起始时间,直到该周日的晚上11:59PM为止,所有参赛

者中得票数最高者当选为该周的「周冠军」,取得进入决赛的资格。

资格赛为期32周,期间将诞生32名「周冠军」,其中某一位将成为百万部落客。

当选「周冠军」者不可重复当选,直到决赛开始前票数都不会增加。

每周票数皆从零开始计算,之前累积票数无效。

所有EmailCash的会员皆可投票,没有评审、没有分类、也没有内定,谁会淘汰?谁会胜出?完全交给会员以票

数决定。

资格赛期间,部落客可随时报名参赛。

同一个EmailCash帐号只限申请一个blog参赛。

同一个参赛blog只需指派一人参赛(若该blog为共同作者)。因此同一个blog不得重复报名参赛。

商业性质blog之参赛资格将由主办单位裁定。


决赛

2008324日起至55日止,决赛共56周。32名参赛者的得票数将重新从零开始累积。决赛每一轮将淘汰

积得票数
较低的50%参赛者,如下:

132名参赛者 累积得票数较低的16名淘汰,剩下16名晋级下一轮。

第2周 16名参赛者 累积得票数较低的8名淘汰,剩下8名晋级下一轮。

38名参赛者 累积得票数较低的4名淘汰,剩下4名晋级下一轮。

44名参赛者 累积得票数较低的2名淘汰,剩下2名晋级下一轮。

5-62名参赛者 累积得票数较低的1名淘汰,另一人得100万奖金。

决赛内容

决赛期间,每周主办单位将出一题目供参赛者回答,每位参赛者可依他的部落格风格、性质、兴趣等针对该题目产

生文字或图像创作,参赛者将有一周的时间针对此题目来创作(总决赛时两周),目的一为方便会员投票之参考,另

一目的为创作优质并对社会有益之文章,于网络上永久流传。

决赛时程表

1

32 强淘汰赛

3/24-3/30

票数较低 16 名淘汰,另 16 名晋级

2

16 强淘汰赛

3/31-4/6

票数较低 8 名淘汰,另 8 名晋级

3

8 强淘汰赛

4/7-4/13

票数较低 4 名淘汰,另 4 名晋级

4

4 强淘汰赛

4/14-4/20

票数较低 2 名淘汰,另 2 名晋级

5

总决赛「集气周」

4/21-4/27

双强做最后冲刺

6

总决赛

4/28-5/4

票数较高者当选「百万部落客」,获得奖金100万!


投票规则

1.不论资格赛或决赛,所有得票数皆由EmailCash会员所产生。

2.每位EmailCash会员每周只能针对某部落客投下一票。

3.每位EmailCash会员可重复投票给某部落客,只要不是在同一周。

4.每位EmailCash会员每周不限制投票给几名部落客。

5.每位EmailCash会员每次投票需花费2e元。


投票规则–决赛投票限制

决赛时,每位EmailCash会员每周最多只能投下当周参赛者的一半 例:

32强时,每周最多投给16位部落客

16强时,每周最多投给8位部落客

8强时,每周最多投给4位部落客

4强时,每周最多投给2位部落客

总决赛时,您只能投给其中一位


获胜规则


每周累积票数最高者当选该周的「周冠军」。

「资格赛」的票数为当周累积制,每一周将重新计算

已当选之「周冠军」票数将冻结,直到进入决赛后重新计算。

决赛时票数将持续累积(不会归零),每周淘汰一半累积票数较低的参赛者,直到剩下最后两名进入总决赛。

总决赛的投票时间为两周,累积票数较高的参赛者得100万奖金。


本活动可分成参赛者(部落客)及投票者(所有会员),参赛者亦可参加投票。


活动须知–参赛者(部落客)

1.
需为EmailCash会员,并正确填写个人资料(真实姓名、联络电话)。

2. 需拥有自己的部落格(blog),该blog可为共同作者(2名以上作者),商业性质之blog将由主办单位裁定审核。

3. 所有参赛申请都将有主办单位审核后上线。

4. 本活动建议台湾居民参加,现居住地为台湾地区以外之华人虽可参加,但若颁奖典礼无法亲自出席则视为自动

弃权,总冠军资格将由下一顺位递补。

5. 所有欲报名之blog需先通过EmailCash主办单位审核,我们有权拒绝任何不雅或具争议性之blog。即使该blog通过

审核上线,若于活动期间我方发现该内容触及任何对投票者、其它参赛者、广告赞助商、本公司或社会产生不良影

响之文章或图片,我方有权立即取消该blog之参赛资格。

6. 已当选「周冠军」者若在活动期间违反上述规范,主办单位会以email方式警告,若争议内容未经实时处理,我

们会将该「周冠军」资格移除,并由资格赛结束时累积票数最高者递补。

7. 所有参赛者需放置「百万部落客图标」<由此下载>至该blog首页上,并将此图标连结回《百万部落客》之首页。

下载素材可自行编改呈现您的参赛编号。

8. 参赛者可投票给自己,但同样每周最多一票,亦可参加奖品抽奖。

9. 总冠军必须本人出席颁奖典礼,并接受EmailCash所安排之公关采访或其它媒体曝光。

10. 总冠军须提供得奖感言及个人照片,供EmailCash网站及其它宣传物永久使用。

11. 所有EmailCash之员工及亲友不得参与此活动。

12. 参赛者享有所有EmailCash主网站之会员服务及权益,包括赚取介绍亲友奖励。


部落客参赛好处

1. EmailCash提供免费、高流量至您的blog

2. 快速建立您的个人品牌,电视、网络、杂志将会争相报导

3. 参与国内网络史上第一次巨额奖金blog比赛的难得经验

4. 自由免费媒合赞助商,您的才华将为您得到肯定和额外奖励

5. 认识更多朋友和同好,拓展您的网络人脉

6. 用您的文笔创造具有意义的文章供网络上流传

7. 还有…可赢100万!



活动须知–投票者(所有会员)

1. 需为EmailCash会员,并正确填写个人资料。

2. 会员积分将持续累积,不会因决赛时重新计算。

3. 所有已中奖者可重复中奖。

4. 活动结束时会员积分最高的前100位会员保证得奖。

5. 投票者不得使用假帐号、重复帐号来产生灌票之行为,我们将采用最严厉的会员检视机制,若发现任何假帐号

之嫌,将立刻取消该会员、及该会员之所有介绍人之会员资格,并因诈欺法办理。

6. 投票者享有所有EmailCash会员服务。


参赛者广告刊登

为争取更多曝光,参赛者可刊登最新文章至网站首页,简短叙述该文并设置连结回您的部落格。

为了公平起见,一天以一篇为限,每次刊登需花费5e元。

目标连结需为该文章的完整内容页,让有兴趣的读者继续阅读,请勿连至您的部落格首页,让读者不易寻找该

文。

 

有意思吧?畅享,借鉴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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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这个规则好长好长啊

发布者 celia
2008-1-18 9:10:45


有意思!

发布者 萧秋水
2008-1-18 11:3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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