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3-6 8:06:52

[原创]茅予轼:应该大力发展民间金融

茅予轼先生提出中国应该鼓励民间金融,不能国家存款造成几亿坏帐就是合法的,而个人集资出现问题就是金融诈骗。

他认为金融集资案不是按行为去量刑,而是按效果去判断,就是说如果集资投资是成功的,估计这个民间自助投资会一直让大家心照不宣的开心玩下去,可一旦投资失败,资金链断裂,结果就是告上法庭。而法庭判案是以最终结果判断是否非法集资,这样的法律不具法理,也无法解决问题。

我觉得这个观点很对,国家应该鼓励民间办金融,让广大国内储蓄资金可以自由找出口,这样是未来经济改革的一个方向,国家不要再限制民间办金融企业,搞固定的贷款率。

如果可以由金融企业自由定义贷款审批条件,贷款率,贷款额 ,我想很多人会用很简单的方式,信用的机制开展小额金融贷款业务,当然利息会很高,这种简单方便快速可借的钱往往可以带来无数新的商业活动和机会。

现在的贷款制度基本上是为政府机构和企业,以及有钱人服务的,普通老百姓很难从银行去借一万两万救急,除非你准备进行大额投资,背后还是有房地产和车厂大机构推动。

至于农民就更难享受贷款的好处,这种国家金融服务本来就是不平等的,国家还规定统一的利息,使所有金融竞争无法展开。

如果可以自由创办银行,相信可以产生大量民间互助金融体系,逐步成长为有竞争力和有信用的企业,在历史上中国从来不缺民间金融家,现在我看只缺少国家政策有效支持,和法律有效监管。

在这一点上,我和
茅予轼先生是共鸣的。

推荐到鲜果: 查阅更多相关主题的帖子: 金融行业

评论

支持!

发布者 无谓
2008-3-6 11:47:21


您正在以 匿名用户 的身份发表评论  快速登录
(不得超过 50 个汉字)
       看不清,换一个
提示消息
(输入完内容可以直接按Ctrl+Enter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