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对我影响最深远的管理学原理:Tit for Tat。这个原理告诉我要成为一个:
呵呵.
感谢孔总的推荐。
能为这个策略感到欣喜,说明我们在为人的根本上还是有些相同之处的,赫赫
失镜!!!今天在AMT潜水这么长时间没看到这里!!!以后常来的,蜂窝IP都要来,用代理,呵呵,
学习中,充电中!!!
最早的tit for tat 可以追述到古巴比伦王国时期。在汉穆拉比法典中就有实施同太复仇法的规定,奉行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原则。法典第196条和第197条:“如果一人伤了一贵族的眼睛,还伤其眼;如果折了贵族的手足,折还其手足……”
没看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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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
发布者 admin
2005-6-27 18:56:00
感谢孔总的推荐。
能为这个策略感到欣喜,说明我们在为人的根本上还是有些相同之处的,赫赫
发布者 admin
2005-6-28 11:23:00
失镜!!!今天在AMT潜水这么长时间没看到这里!!!
以后常来的,蜂窝IP都要来,用代理,呵呵,
学习中,充电中!!!
发布者 admin
2005-6-28 19:23:00
发布者 admin
2005-6-30 8:36:00
发布者 admin
2005-7-1 13:08:00
最早的tit for tat 可以追述到古巴比伦王国时期。在汉穆拉比法典中就有实施同太复仇法的规定,奉行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原则。法典第196条和第197条:“如果一人伤了一贵族的眼睛,还伤其眼;如果折了贵族的手足,折还其手足……”
发布者 admin
2005-7-3 18:54:00
没看懂
发布者 admin
2005-7-3 22:27:00
请问如何做到宽容和强硬,这样不会冲突么?或者原则问题强硬,非原则问题宽容?
发布者 admin
2005-7-4 20:08:00
发布者 萧秋水
2006-8-29 22: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