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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5-16 16:55:00

车锁被人当凶器 车主不用“出血”

    《法制晚报》:

     前不久的一天晚上,我骑车上街,在一家小卖部前打电话时,没锁车,弹簧锁就搭在车把上。恰逢有几个打架的人经过,其中一个抄起车锁抡向另一人的脑袋,当时被打的人流了好多血。

  报警后,打人的人跑了,我被留下来做笔录。现在,打人的人还没查到,可被打的人却找上门来要我赔偿,说是被我的车锁打伤的。请问,我要赔偿吗?

  张起淮律师:不需要向被打的人赔偿。因为伤者的后果与车主无因果关系,尤其是自行车车主在使用自行车及弹簧锁时,无任何过错、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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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图/庞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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