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0-13 9:58:00
“无法无天”的感想
个人人生于社会之中,需要约束自己的行为,才能成为一个和谐的整体。
这种约束可以来自两个方面:法和天
1.人为制订的行为规范--法
就像交通规则。在中国文化中体现为道德规范、为礼、为刑政,在西方体现为法律;在日常体现为各种各样的规则、规范。用现代的语言可以统称为法
2.发自自然和内心的约束--天
在中国古代体现为天、天命、进而成为道德、成为敬的态度,违反了要遭天谴、要良心不安
在西方体现为上帝、为原罪的负疚心理
在西方,受到科学的冲击,信上帝的人有所下降,但还为数不少;即使信的人少了,“失道而后有德”,没有了上帝,还有法律来约束。虽然每况愈下,但还算是“有法有天”。
在中国,从畏天命、惧天谴、诚敬守礼、道德良心的自觉到信仰缺乏、法律观念淡漠、随心所欲不受拘束的生活态度,颇有一点“无法无天”的感觉。
(近来思考写作,总想轻松一点,可又总是轻松不下来,自己累,让人读着也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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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字数较多,见新帖
发布者 马东方
2005-10-14 18:3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