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从组织层面或社会层面去推演历史、文化与各种社会存在时,一切皆有其既定的逻辑。
无论多么复杂的组织与社会,你都能够通过一定的考量方法,找到其间的结构、功能与意义。
但在小范围的个体之间的社会互动及情感的交流中,是否也存在着逻辑呢?
逻辑一定是存在的。
但是,如果按照台湾大学心理系教授黄光国关于人与人关系的三种划分——工具性关系、混合性关系、情感性关系,人在处在不同的关系之下,一定遵循不同的逻辑。
工具性关系下,遵循着社会的普遍逻辑,这种逻辑大家心照不宣,但在特定社会之下,必然是依此逻辑行事。
混合性关系下,仍以普遍逻辑为主导,但在适当的时候或者机缘巧合之下,转换到情感性关系,从而依赖于另外一种逻辑。
情感性关系下,没有普遍的逻辑,只有个人的逻辑、家庭的逻辑、朋友的逻辑,有些遵循社会普遍的逻辑,有些则只是无逻辑的热力学运动。
父母只有一种逻辑,他们的儿子是最优秀的,他们的女儿是最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