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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5-27 9:21:57

[原创]范美忠错了吗?

如果站在个人角度,范美忠没有错,生命是他自己的,他可以把牺牲当作是一种选择,而不是一种美德,可以大言不惭地说如果牺牲生命,也只会救女儿,甚至不会考虑母亲,但是,如果站在社会人的角度,范美忠这样讲,这样做,对不对?

如果一个人只为自己考虑,而忽略了自己担负的社会责任,在地震发生时,身为教师,而置学生于不顾,还要振振有辞地为自己辩解,认为自己所为,是出于对自由和公正的追求,这种宣扬的方式,让人感觉诧异,难以接受,如果人人都象范美忠一样,只图自保,那么,汶川地震,将会是完全不同的一番景象,作为个体的自由,在群体的灾难之中,我们所崇尚的精神,乃是尽心尽力,虽不敢说救人于水火,但是一方有难,八方相助,这充分体现了国民的社会责任感、血浓于水的同胞精神,这种凝聚力,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如果人人只顾自己,社会如何发展?经济如何进步?

责任感,固然应该以自己的生命为前提,但是,孟子曾经说过,“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对于教师,义,就是在地 震的时候,及时提醒学生,掩护学生逃命,在汶川地震中,不乏为了学生而遇难的老师,他们舍生取义的精神,将铭记青史,范美忠是幸运的,在报道中,我们没有 看到提及范美忠学生的伤亡数字,而如果他们有伤亡,范美忠的良心真的能够安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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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生有轻于鸿毛,有重有泰山。

发布者 Jason Cui
2008-5-27 10:59:03


逃跑没有错!事后狡辩就有错!再做老师就是教育局的错!

发布者 匿名用户
2008-5-28 16:27:51


相信范美忠从此以后不能再做老师了吧,如果再做老师,那么学生们也得提高警惕。

发布者 萧秋水
2008-5-28 19:56:02


如果我还是学生,如果他敢做我的老师,我就让他在上课的时候不得安生。

发布者 匿名用户
2008-5-28 22:08:24


我认为,如果做范老师的学生,只考虑自保就够了,也别考虑如何让范老师不安生了。

发布者 萧秋水
2008-5-28 22:27:52


转一句我在政府的同学的心得:
你可以这样做,但你不要宣扬,更不能张扬 。

确实,从个人选择角度来说,范美忠选择逃跑确实没有更多可非议的地方;但是把这种观点广为宣扬,这就是对会、对公德的公然挑挑衅了。


发布者 Suntime
2008-5-29 13:02:13


不知道还有没有学校敢要他。

发布者 Jason Cui
2008-5-29 13:04:47


从某个层面上讲,他是个勇敢的人,他敢于讲出不被社会所接受的内心话,你们当中有几人敢于这样做?

发布者 匿名用户
2008-5-31 10:12:23


我也可以反问一句:
你们有几个人敢于把孩子托付给范老师?

发布者 萧秋水
2008-5-31 11:29:54


问题在于:如果没有这次地震、没有他在Blog中的自白,我们能究竟知道他是个什么样的人?

知面知人不知心,这是我们困惑的地方。依媒体报道的情况来看,就范美忠的日常表现,又有几个家长不同意把孩子交给他?

置身事外,平时讨论交流,大是大非、小是小非,我们每个人都会拿捏得很清楚;即便有不同的声音,说出去也要看环境、看场合,这是我们大多数人的做法、个人为人处事的标准。

真正出现问题时,特别是大灾大难的紧急关头,比如在这次灾难中,个人日常思想素想当然会起作用,但也可能,环境、时间,让你不及考虑更多的问题、选择取舍什么。

我不知道自己在这种情况下,究竟会做出些什么,因为没经历过。或许实践真是检验的最好工具,但种“检验”,真的很沉重。

从报道来看,范美忠班上的学生没有伤亡。真有伤亡,是个常人事后肯定很难安稳,只是,不知道范美忠终究还是不是个常人。

特立独行是要代价的,无论观点、还是行动。
为这事,范光亚、他的家庭、都江堰光亚学校等,可能都要付代价,只是这代价是大是小了。

一切终如都他们校长卿光亚所说的:他是自找的。

发布者 Suntime
2008-5-31 13:37:45


suntime分析得有道理,这的确是一个沉重的命题。

发布者 萧秋水
2008-5-31 22:34:42


民族之大幸

“范跑跑”一露头,立马遭到狂轰滥炸。
我之所以用“狂轰滥炸”形容范美忠个人言论所遇到了舆论压力,是因为我又一次深深感到传统道德力量的强大和脆弱。一方面,我们都自觉不自觉的成为帮凶;另一方面,我们又不知不觉的成为叛逆。
道德究竟是什么?我们常常吃惊的发现,它是由群体旁观者举起的“淫威大棒”,带着生硬的教条和腐朽的口号,不由分说的砍向单体当事人的一种“武器”。因此,从深层次上看,围绕“范跑跑”的激烈争论早已超越了道德范畴,在这片古老土地无可阻挡地开启思想多元化的关口,这种辩论所检测的是我们的文化。事实证明,我们并不宽容,甚至显得极其狭隘,犹如一群羔羊见不得一只狼。
法律是道德的底线。人类前行到今天一个最值得总结的教训就是,道德根本约束不了人的行为。无论是谁,一旦拥有了抵触道德的条件和力量,都有可能挑战貌似强大的道德。而事实上,这种挑战只要不触及道德底线,即不犯法,道德就形同虚设。“范跑跑”没有触犯法律条款,相反,他那种出于生命本能的求生,他那种在许多人不敢说实话而却大声说实话的诚实,他那种面对强烈谴责宁肯做“思想烈士”而不屈服的个性,却向我们提出了一个耐人寻味的沉重问题:言论自由的权利能否剥夺?
言论自由是公民权的基本特征,而言论自由很大程度上不是与政府的对抗,不是围绕国是的杞人忧天。真正的言论自由是思想多元化的自由碰撞。传统文化是需要扬弃的,道德是最顽固的捍卫传统文化的力量。“范跑跑”的及具个性化的言论所戳破的,正在是“自以为是”的道德袈裟。值得庆幸的是,范美忠没有被乱棍打死。他的不死,也许证明了我们有了进步的土壤,此乃民族之大幸也!

作者:二木

发布者 匿名用户
2008-6-11 16:00:06


在人性与理性之间,应该如何选择?
言论自由层面,范跑跑说出他的感受,是言论自由,网民发表愤怒、支持,也是言论自由。

发布者 萧秋水
2008-6-12 8:40:43


支持范跑跑的,你直接将您的孩子交与我们可爱的范跑跑就说明一切了,要不然您也是在说假话了,今后您的孩子不管遇到什么危险或困难,我们可爱的范跑跑都不会去救您的孩子的,因为他事先就对您说了的,今后您的孩子也就比他的老师高,父母亲人遇到危险,他就可以理直气壮的找到理由了,再也不用为今后对别人的关爱发愁,您如果不赶快报名,按现在范跑跑的支持率,您兴许还轮不上了,要赶快,抓紧,不要错失良机!!!!!

发布者 匿名用户
2008-6-13 20:36:51


从各个层面看,他是个狡猾的人。他“成功”宣扬了极端利己主义,为中国腐败精英立下了汗马功劳。他也因此成为中国腐败精英的“思想烈士”。

发布者 匿名用户
2008-8-19 12: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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