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除了变革商业模式外别无他法
方军商业日记 2006年9月1日
本周, 我最关心的管理问题是商业模式的不相容。有多个例子:
eBay网上的店铺(store inventory),采用明码标价而不是采取拍卖形式,它占去eBay销售容量的83%,却只占总收入的9%。eBay找不到办法把店铺融入自己的商业模式之中,所以它选择了"驱逐"店铺,提高店铺的收费,调整店铺物品在搜索结果中的优先顺序从而降低人流。店铺有商业价值,可是在eBay的现有商业模式中却无法得到体现。
互联网和开源软件带来的变化是,很多技术不再由大公司控制。到现在,微软和SUN也没有挣脱这个困境:如何从这些不属于自己的、自己不能控制的技术中获利。IBM在大公司中最早支持开源软件,它通过向服务转型,解决了从自己不能控制的技术中获利的问题。周三商业日记我写道,"当IBM把自己定义为为顾客提供整合的信息技术服务之后,它越了解、越支持这些来自开源社区和其他公司的技术,它就越能为顾客提供更好的服务。它把外部的技术融合到自己的商业模式之中了,并因此获利。"
Blog是这几年来最热门的互联网产品,但是似乎无人能从中真正获利,因为它与广告的商业模式是不相容的。新浪的blog可以很火,访问量很高,影响力很大,但是,它不能在blog页面上放旗帜广告,因为blog和新闻网页的性质完全不同,对每个写blog的人来说,这是我的客厅,你不能在我墙上贴广告。以这个为类比,或许也可能找到商业模式的暗示,人们早就心甘情愿地让电视把广告带入客厅。
克里斯坦森在《创新者的窘境》曾经描绘这样的困境:随着企业发展壮大,它的产品越来越向高利润、高品质的方向进化,但是,正如克里斯坦森发现的,那些破坏性技术往往从低品质、低利润的角落出现,然后彻底颠覆行业。在他发现这一点后,很多企业都会注意这个容易产生颠覆性竞争对手的角落,然而即使注意到了,也毫无办法,因为"上升了的东西不能下降",低价格、低利润支撑不了大企业的发展,没法把它融入自己的商业模式,如果没有壮士断腕的魄力,大企业很难突破这个变革困境。
"Google,帮我们建个eBay"
"Google ,我们需要一个拍卖网站。"在eBay提高美国、英国网站的收费之后,eBay店主组织了这样一个联盟。8月中旬,eBay调整政策,主要有二,一是提高店铺的收费,二是调整物品在搜索结果的优先顺序,降低店铺的人流。店铺(store inventory),采用明码标价而不是采取拍卖形式。eBay CEO惠特曼指出,"通过提高运营店铺的成本,公司希望让更多商品回到拍卖标准。eBay上店铺销售占公司网站容量的83%,但只占销售总收入的9%。店铺的增长稀释了eBay神话。"
利益受损,店主抗议,这不是什么奇事,真正值得关注的是他们的新诉求:Google,帮我们建个eBay。直到拜读毕老林香港《信报》时事微观专栏《eBay加租须防Google》,我才发现,啊呀,这么有趣的商业事件的确怎么就被忽略了,而且,它可不单是有趣,也是分析竞争策略的绝好样本。
店主求援于Google,是Google的品牌影响力和美誉度的最佳展示。这也显示,店主们还相信Google有能力帮助它们,它能迅速聚集购买的人流。实际上,搜索已经使得网络购买方式发生转移:我们买东西,我们先去ebay搜索,还是先去google搜索?我相信绝大多数人会是后者。
Google不久前推出了Google checkout,这一次,它进入的是依然是一个建立在技术之上的市场。过去的例子有,网络上已经有了门户新闻和纽约时报网站,google news则是第三种模式,用机器来完成工作。按google过去的策略风格,它会不会进入网络零售市场,只取决于它能不能找到一个完全只基于机器和技术的方式。简单地猜想一下,将搜索结果、adsense和checkout一结合,基于技术的模式就有了。
至于从商业竞争策略的角度,Google会不会和eBay竞争,毕老林专栏引用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哈斯商学院的研究给出了答案:"eBay12%的收入间接来自Google,这是Google搜索结果不时列出eBay链接的功劳。然而,Google的收入仅3%来自eBay,可见双方的合作关系并不对等。"
如果有商业价值,又有可行方式,Google或许真会响应eBay店主的诉求。更妙的是,在eBay现有的模式下,这些店主实际上损害它的商业模式和利益,eBay没有找到将它们纳入商业模式的方式,所以选择了驱逐。而如果按照我所假设的"搜索结果、adsense和checkout"结合形成Google网络零售模式,Google能帮这些店主实现其真正价值,更放大产业链的价值。如果google真的行动,一次产业模式转换(paradigm shift)就又产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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