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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5-30 19:10:00
中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调查报告5
中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调查报告 ——薪酬管理现状
内容摘要:我国大部分企业员工对薪酬表示满意;大部分企业在薪酬管理上实行分类管理,技术、销售及其他人员薪酬结构各不相同;长期激励的主要形式是虚拟股票;多数企业人均月收入在800~2500 元之间,多数企业人工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在30% 以下;企业一般参照同类企业经验数据和本企业历史水平确定工资标准。
关键词:企业人力资源薪酬管理
薪酬管理是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内容,本次调查涉及不同企业的员工薪酬满意度、薪酬结构、长期激励形式、企业人工成本、人均月收入以及制定工资标准依据等方面。
一、不同背景公司员工对薪酬的满意度:大部分满意
从调查的总体情况看,大部分企业员工对目前的薪酬表示满意。回答“基本满意”、“很满意”或“非常满意”的占72.7%, 回答“不满意”或“非常不满意”的占27.3 %。
从不同地区看,西部、中部比东部地区企业员工对目前的薪酬满意度高。东部、中部、西部地区企业员工回答“基本满意”、“很满意”或“非常满意”的比例分别是71.6 %、75.8% 和76.5% ;中部地区企业员工回答“非常满意”或“很满意”的比例最高。
从不同性质企业看,集体企业的满意度最高,回答“基本满意”、“很满意”或“非常满意”的比例为82.1%, 高出总体水平9.4 个百分点。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私营企业的薪酬满意度较低,它们回答“不满意”或“非常不满意”的比例分别是28.9% 、28.5% 。外资、港澳台资企业薪酬的满意度与其他性质企业差别不明显,回答“基本满意”、“很满意”或“ 非常满意”的为73.9% ,比总体水平仅高出1.3 个百分点。
从不同行业看,员工对薪酬的满意度差别很大。按照回答“ 基本满意”、“很满意”或“ 非常满意”的比例从高到低排列的顺序为:公用事业、采掘业、社会服务业、通讯与信息技术(IT)、金融保险、制造业、房地产、农林牧渔业、批发零售餐饮、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
邮政业,分别为90.3% 、87.5% 、80.6% 、77.3% 、77.1% 、71.6% 、70.5% 、70.3% 、67.2% 、62.9% 、
62.7% 。其中, 制造业、房地产、农林牧渔业、批发零售餐饮、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回答“基本满意”、“ 很满意”或“非常满意”的比例低于总体水平。
从企业是否上市看,上市企业员工比非上市企业员工(包括拟上市企业)的满意度高, 境外上市企业比境内上市企业员工的满意度高。上市企业员工回答“基本满意”、“很满意”或“非常满意”的分别为:境内上市75.5% 、境外上市77.2% 、境内境外都上市78.5% ;拟上市、没有上市企业回答“基本满意”、“很满意”或“非常满意”的分别为75.2% 、71.1% 。
从企业规模看,销售额或资产总额3 亿元以上企业员工的薪酬满意度较高,回答“基本满意”、“很满意”或“非常满意”的比例分别为76.6% 、75.2%; 其次是销售额或资产总额3000 万元以下企业,回答“基本满意”、“很满意”或“非常满意”的比例分别为73.2% 、72.4% 。
二、企业薪酬管理模式:大部分实行分类管理
从调查的总体情况看,大部分企业(75.7%) 在薪酬管理上实行分类管理,即对不同类别员工采取不同的薪酬结构形式。
从不同地区看,西部、中部地区企业实行薪酬分类管理的比例略高于东部地区, 但差别不大。东部、中部、西部地区企业实行薪酬分类管理的比例分别为75.1% 、76.7% 和77.2% 。
从不同性质企业看,集体企业、非国有股份和有限责任公司、私营企业采取薪酬分类管理比例较高,分别为82.1% 、80.7% 和78.6% 。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采取薪酬分类管理的比例相对较低,这可能是由于部分国企仍然维持传统工资体制。
从不同行业看,薪酬分类管理与行业企业岗位差别化程度有关,采掘、制造、房地产、批发零售餐饮、社会服务业的比例高于总体平均水平,分别为79.2% 、78.5% 、77.9% 、77.0% 、
76.7% ;农林牧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公用事业的比例低于总体平均水平。从企业是否上市看,境内境外都上市的企业采取薪酬分类管理的比例最高(82.4%),其
次为拟上市企业(79.2%)。从企业规模角度来看,采取薪酬分类管理的差别不大。
三、技术人员的薪酬结构
(一)主要形式:岗位工资、奖金、各种津贴、职务工资从调查的总体情况看,对技术人员采取最多的薪酬形式是“岗位工资”(70%)、“ 奖金”(55.3%)、“ 各种津贴”(48%)和“职务工资”(44.7%);采取“长期激励”、“佣金”的比例较低,分别为8%和15.5% 。
从不同地区看,除“职务工资”以外,在其他薪酬形式上,中、西部地区采取的比例均高于东部地区企业,“佣金”的比例分别高出东部地区2.3 和1.1 个百分点,“长期激励”的比例分别高出东部地区3.4 和1.8 个百分点。中部地区采取“技能工资”的比例最高(40.5%), 西部地区采取“年功工资”比例最高(36.6%)。
从不同性质企业看,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非国有股份和有限责任公司对技术人员采取最多的薪酬形式是“岗位工资”、“奖金”和“各种津贴”,私营企业、外资、港澳台资企业是“岗位工资”、“奖金”和“职务工资”, 集体企业是“职务工资”、“ 岗位工资”和“奖金”。在采取“职务工资”上,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外资、港澳台资企业的比例均高于总体平均水平,这表明职务对非国有企业技术人员薪酬的影响较大;在采取“年功工资”上,集体企业、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比其他性质企业比例高,这表明资历对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集体企业技术人员薪酬的影响较大;在采取“岗位工资”上,不同性质企业间差别不明显,非国有股份和有限责任公司、私营企业的比例较高,集体企业的比例最低;在采取“佣金”上,集体企业、私营企业比例较高,外资、港澳台资企业的比例最低;在采取“长期激励”上,非国有股份和有限责任公司、私营公司比例较高,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比例较低。
从不同行业看,在采取“岗位工资”上,农林牧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的比例低于60%; 在采取“职务工资”上,行业间差别较大,社会服务业、通信与信息技术比例较高, 采掘业比例最低;在采取“年功工资”上,采掘业比例最高,高于总体平均水平近3 倍;在采取“佣金”上,企业经营结果受技术人员个人绩效影响大的行业采取佣金的比例高,通信与信息技术、社会服务业采取“佣金”的比例高于采掘业、批发零售餐饮;在采取“长期激励”上,农林牧渔业、公用事业、通信与信息技术比例较高。
从企业是否上市看,上市与否对技术人员薪酬结构影响不明显。在采取“长期激励”上,无论是境内上市还是境外上市企业,其比例均高于没有上市企业。
从企业规模看,企业规模越大,对技术人员采取“长期激励”和“年功工资”的比例越
高,规模大的企业更重视员工的资历。(二)工资收入构成:近半数企业技术人员固定工资占其收入60% 以上从调查的总体情况看,48.3%的企业技术人员固定工资占其收入比例60% 以上,其中固定工资比例在60~80% 的占26.7%,80% 以上占21.6%;24.7% 的企业技术人员固定工资占其收入比例低于40% 。
从不同地区看,东部地区企业技术人员固定工资占总收入60% 以上的比例最高(49.9%), 其次是西部地区(48%),中部地区最低(39.5%)。西部地区企业技术人员固定工资占总收入40%以下的比例最高(25.7%),其次是东部地区(24.5%),中部地区最低(24%)。
从不同性质企业看,技术人员固定工资占其收入比例60% 以上的,外资、港澳台资企业比例最高(56.1%),以下依次为非国有股份和有限责任公司(53.5%)、私营企业(47.5%)、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43.4%)、集体企业(25%)。固定工资比例占其收入40% 以下的,
,集体企业比例最高(37.5%)其它依次为私营企业(26.9%)、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25.8%)、外资、港澳台资企业(21.2%)、非国有股份和有限责任公司(19.8%)。
从不同行业看,采掘业企业技术人员固定工资的比例最高,近80%的企业技术人员固定工资占其收入60%以上,以下依次为金融保险业(62.5%)、房地产(59.5%)、通讯与信息技术(57.2%)、批发零售餐饮(55.1%)、制造业(48.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43.6%)、建筑业(41.1%)、社会服务业(39.4%)、农林牧渔业(38.1%),其中金融保险业、房地产、通讯与信息技术、批发零售餐饮、制造业的比例高于总体平均水平。固定工资占其收入40% 以下的,比例较高的行业有农林牧渔业(38.1%)、社会服务业(35.4%)、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28.2%),它们的比例均高于总体平均水平。
从企业是否上市看,技术人员固定工资比例境外上市企业比境内上市企业和非上市企业高,其中境内上市和境内境外都上市企业固定工资在60% 以上的比例分别为49.3% 和65.9%, 均高于总体平均水平。
四、销售人员的薪酬结构
(一)主要形式:岗位工资、奖金、佣金、各种津贴
(49.7%)“佣金”、(40.2%)。采取“长期激励”的企业占少数(7.3%)。
从调查的总体情况看,企业对销售人员采取最多的薪酬形式是“岗位工资”(63.2%)、“奖金”、(42.8%)“各种津贴”
从不同地区看,中、西部地区企业销售人员采取“岗位工资”、“技能工资”、“奖金”、“佣金”和“长期激励”比例均略高于东部地区。在采取“年功工资”上,西部地区的比例最高。
从不同性质企业看,非国有股份和有限责任公司、私营企业、集体企业销售人员“ 岗位工资”的比例高于外资、港澳台资企业、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销售人员“职务工资”的比例最低,集体企业和私营企业的比例较高;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集体企业销售人员采取“年功工资”的比例较高,外资、港澳台资企业的比例最小;私营企业、非国有股份和责任公司销售人员采取“佣金”、“长期激励”比例较高,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采取的比例最低。
从不同行业看,在采取“岗位工资”上,采掘业、批发零售餐饮、房地产比例较高, 农林牧渔业、公用事业、金融保险业销售人员比例较低;社会服务业、批发零售餐饮业、通信与信息技术也销售人员采取“职务工资”比例较高;采掘业销售人员采取“年功工资”比例最高,高于总体平均水平近三倍;金融保险、通信与信息技术、房地产销售人员采取“佣金”比例较高,公用事业、采掘业、批发零售餐饮比例较低;在采取“长期激励”上,农林牧渔业、制造业、通信与信息技术行业的比例高于其他行业。
从企业是否上市看,境内境外都上市企业的销售人员采取“岗位工资”的比例最高, 境外上市企业最低;非上市企业采取“职务工资”的比例高于上市企业;境内境外都上市企业采取“年功工资”的比例最高,高出总体平均水平近2 倍;境内境外都上市和境外上市企业“佣金”的比例偏低;境外上市企业采取“长期激励”比例最高。
(二)工资收入构成:近半数企业销售人员固定工资占其收入40% 以下
从调查的总体情况看,47.8%的企业销售人员固定工资比例在40%以下。固定工资比例在20%以下占15.2%,20~40% 为32.6% 、60~80% 为32.6% 、60~80% 为32.6% 、80% 以上为7.1% 。
从不同地区看,中部地区企业销售人员固定工资占总收入40% 以下的比例最高(52%)
, 其次是西部地区(49.5%),东部地区最低(46.6%)。
从不同性质企业看,集体企业销售人员固定工资占总收入40% 以下的比例最高(60.9%), 以下依次为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49%)、私有企业(48.3%)、非国有股份和有限责任公司(47.2%)、外资、港澳台资企业(46%)。
从不同行业看,金融保险行业销售人员固定工资占总收入40% 以下的比例最高(59.4%), 以下依次为社会服务业(58.9%)、房地产(52.8%)、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43.9%)、批发零售餐饮(42.6%)、建筑业(42.0%)、农林牧渔业(40.0%)、公用事业(28.5%)、通讯与信息技术(24.6%)、制造业(20.7%)、采掘业(15.8%)。
从企业是否上市看,仅境内上市企业销售人员固定工资占总收入40% 以下的比例最高
(51.6%), 以下依次为拟上市(51.0%)、非上市(46.9%)、境外上市(45.6%)、境内境外都上市(41.0%)。
五、技术、销售以外人员薪酬结构
(一)主要形式:岗位工资、奖金、各种津贴、职务工资从调查的总体情况看,企业对技术、销售以外人员采取最多的薪酬形式是“岗位工资”
(66.5%)、“ 奖金”(52.1%)、“各种津贴”(46.9% )和“职务工资”(44.3%)。采取“长期激励”的企业占少数(7.1%)。
从不同地区看,差别不大。中、西部地区采取“岗位工资”、“技能工资”、“各种津贴”、“奖金”和“长期激励”的比例略高于东部地区。东部地区采取“职务工资”和“佣金”的比例略高。
从不同性质企业看,非国有股份和有限责任公司、私营企业采取“岗位工资”的比例高于外资、港澳台资企业以及集体企业、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采取“职务工资”的比例最低,集体企业为最高;在采取“年功工资”上,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比例最高,外资、港澳台资企业的比例最低;采取“佣金”比例较高的是私营企业、集体企业和外资、港澳台资企业;在采取“长期激励”上,私营企业的比例最高。
从不同行业看,多数行业技术、销售以外人员的薪酬结构相近。在采取“岗位工资”上,采掘业、房地产、制造业的比例较高,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农林牧渔业较低。通信与信息技术、批发零售餐饮采取“职务工资”的比例较高,采掘业最低。在采取“年功工资”上,采掘业的比例最高,高出总体平均水平33.7 个百分点。在采取“佣金”上,除了公用事业、房地产、农林牧渔业、通信与信息技术以外其他行业均偏低或没有采取。公用事业、农林牧渔业、通信与信息技术采取“长期激励”的比例也较高。
从企业是否上市看,差别并不明显。境内境外都上市企业采取“岗位工资”、“年功工资”的比例较高。在采取“长期激励”上,拟上市、境外上市企业比例较高。
(二)工资收入构成:多数企业技术、销售人员以外人员固定工资占其收入60% 以上
从调查的总体情况看,60.4%的企业技术、销售以外人员的固定工资占总收入比例在60%
以上。固定工资比例在20%以下的为6.6%,20~40% 为12.4%,40~60% 为20.6%,60~80% 为
26.8%,80%以上为33.6% 。从不同地区看,东部地区技术、销售以外人员固定工资占总收入60% 以上的比例最高
(61.4%), 其次是西部地区(58.3%),中部地区最低(56.2%)。
从不同性质企业看,非国有股份和有限责任公司技术、销售员工以外的其他人员固定工资占总收入60%以上的比例最高(67.4%),以下依次为外资、港澳台资企业(64.4%)、私有
企业(60.4%)、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54.5%)、集体企业(33.3%)。从不同行业看,农林牧渔业技术、销售以外人员固定工资占总收入60% 以上的比例最高
(40.0%), 以下依次为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36.3%)、建筑业(32.0%)、通讯与信息技术(24.6%)、房地产(23.6%)、批发零售餐饮(23.4%)、制造业(20.7%)、公用事业(19.1%)、采掘业(15.8%)、社会服务业(6.4%)、金融保险(3.1%)。
从企业是否上市看,境内境外都上市企业技术、销售以外人员固定工资占总收入60%以上的比例最高(62.5%), 以下依次为境外上市(62.3%)、非上市(61.0%)、拟上市(59.7%)、仅境内上市(56.0% )企业。
六、长期激励的主要形式:虚拟股票
从调查的总体情况看,“ 股票”、“股票期权”和“虚拟股票”以外的“其他”形式是目前长期激励的主要形式。除“其他”以外,主要形式是“虚拟股票”,其次是“股票期权”,再次是“股票”。
从不同地区看,东部地区企业采取“股票”和“股票期权”的比例略高于其他两个地区,中部地区企业采取“虚拟股票”的比例最高。
从不同性质企业看,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非国有股份和有限责任公司、私营企业首选是“虚拟股票”,集体企业则是“股票”,外资、港澳台资企业是“股票期权”。
从不同行业看,除了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保险业企业首选“ 股票”以外, 其他行业企业首选的都是“虚拟股票”。选择“股票”比例最多的是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选择“股票期权”比例最多的是通讯与信息技术业企业,“ 虚拟股票”比例最多的是房地产业企业。
从企业是否上市看,上市企业选择“股票期权”作为主要形式,非上市企业选择“ 虚拟股票”作为主要形式。选择“股票”比例最多的是境内上市企业,“股票期权”最多的是境外上市企业,“ 虚拟股票”最多的是拟上市企业。
从企业规模看,销售额或资产额3 亿元以上和资产额1.5 亿元~3 亿元企业以“股票期权”作为长期激励的主要形式,其他规模的企业以“虚拟股票”为主要形式。
七、工资水平:多数企业人均月收入在800~2500 元之间
从调查总体情况看,70.8 %的企业人均月工资集中在800~2500 元水平之间。比例最高为
“1200~1800 元”(27.4%), 以下依次为“800~1200 元”(23.8%)、“1800~2500 元”(19.6%)、“2500~3500 元”(11.7%)、“3500~5000 元”(10.0%)、“800 元以下”(4.7%)、“5000~8000 元”
(2.7%)、“8000 以上”(0.2%)。
从不同地区看,东部地区企业的人均月工资水平最高,其次是西部地区,再次是中部地区。东部地区企业人均月工资主要集中在800~2500 元水平之间(67.3%); 中部、西部地区企业主要集中在800~1800 元水平之间,所占比例分别为64.2% 和66.0% 。西部地区“800 元以下”的比例最高,占6.5% 。
从不同性质企业看,除了集体企业以外,其他性质企业人均月工资水平接近,70%左右的企业集中在“800~1200 元”、“1200~1800 元”或“1800~2500 元”水平上。月平均收入在5000 元以上比例最大的是外资、港澳台资企业,其他依次为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非国有股份和有限责任公司、私营企业。
从不同行业看,金融保险业、通信与信息技术业的工资水平明显高于采掘业、批发零售餐饮业:金融保险业人均月工资水平最高,67.3% 的企业在2500 元以上,其中“8000 元以上” 的比例在所有行业中最高;采掘业人均月工资水平最低,62.5% 的企业在“800~1200 元”之间。行业内部企业工资水平差距不等:采掘业内部工资水平比较平均, 87.5% 的企业集中在“800~1800 元”之间;而农林牧渔业行业内部工资水平差距较大,25%的企业月工资水平在1200 元以下,但月工资水平在5000 元以上的比例最高。
从企业是否上市看,仅境外上市企业的人均月工资水平明显高于其他类型企业,36.7%的企业工资水平在2500 元以上。境内境外上市企业人均月工资水平偏低,37.3% 的企业在1200 元以下,没有5000 元以上的企业。
从企业规模角度看,差别并不明显,销售收入或资产额3 亿以上企业的人均月工资水平略高。
八、人工成本:多数企业人工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在30%以下
73.0% 的企业人工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在30% 以下。人工成本在10% 以下的企业为22.4%, 10~30% 为50.6%,30~50% 为17.7%,50~60% 为6.0%,60% 以上的为3.4% 。从不同地区看,东部地区企业的人工成本占总成本比例略高于中、西部地区企业, 西部
地区的人工成本最低。从不同企业性质看,外资、港澳台资企业人工成本略低于其他性质企业。
从不同行业看,多数行业企业人工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在10~30% 之间。采掘业企业人工成本最低,其半数以上企业人工成本在10% 以下;人工成本明显高于总体平均水平的行业有通讯与信息技术业、社会服务业。
从企业是否上市看,上市企业的人工成本占总成本比例明显低于非上市企业。境内境外都上市企业人工成本10% 以下的比例是非上市企业的2.4 倍。
从企业规模看,规模大的企业人工成本较低。销售额或资产额3 亿元以上企业人工成本在30%以下的比例最高。
九、企业确定工资标准的主要依据
调查结果显示,企业确定员工工资标准的依据首先是“参照同类企业经验数据”(31.7%), 以下依次为“根据本公司历史水平”(25.7%)、“ 主管机构规定的标准”(16.6%)、“ 公司财务状况”(13.7%)、“参照薪酬调查结果”(12.3%)。
从不同地区看,东部和西部地区企业选择“参照同类企业经验数据” 的比例明显高于中部地区,且在选择上排序一致,为“参照同类企业经验数据”、“根据本公司历史水平”、“主管机构规定的标准”、“ 公司财务状况”、“参照薪酬调查结果”。中部地区排序为“根据本公司历史水平”、“参照同类企业经验数据”、“主管机构规定的标准”、“参照薪酬调查结果”、“公司财务状况”。
从不同性质企业看,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的首选是“主管机构规定的标准”; 非国有股份和有限责任公司、私营企业和外资、港澳台资企业前两位的选择的是“参照同类企业经验数据”和“根据本公司历史水平”。
从不同行业看,采掘业、公用事业企业主要根据“主管机构规定的标准”确定; 农林牧渔业是“根据本公司历史水平”、“参照同类企业经验数据”确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是“根据本公司历史水平”、“主管机构规定的标准”确定;建筑业是“参照同类企业经验数据”、“参照薪酬调查结果”确定;社会服务业是“参照同类企业经验数据”、“主管机构规定的标准”确定;制造业、批发零售餐饮、金融保险、房地产、通讯与信息技术是“参照同类企业经验数据”、“根据本公司历史水平”确定。多数企业受同业影响,其中通信与信息技术、社会服务、批发零售餐饮业受影响最大。
从企业是否上市看,非上市企业主要“参照同类企业经验数据”和“ 根据本企业历史水平”;境内上市企业主要“根据本公司历史水平”;境外上市企业主要“参照薪酬调查结果”;
境内境外都上市企业主要依据“主管机构规定的标准”。从企业规模看,企业规模越大受主管机构的影响越大;规模小的企业受企业财务状况影响较大。
马淑萍执笔
内容摘要:我国大部分企业员工对薪酬表示满意;大部分企业在薪酬管理上实行分类管理,技术、销售及其他人员薪酬结构各不相同;长期激励的主要形式是虚拟股票;多数企业人均月收入在800~2500 元之间,多数企业人工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在30% 以下;企业一般参照同类企业经验数据和本企业历史水平确定工资标准。
关键词:企业人力资源薪酬管理
薪酬管理是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内容,本次调查涉及不同企业的员工薪酬满意度、薪酬结构、长期激励形式、企业人工成本、人均月收入以及制定工资标准依据等方面。
一、不同背景公司员工对薪酬的满意度:大部分满意
从调查的总体情况看,大部分企业员工对目前的薪酬表示满意。回答“基本满意”、“很满意”或“非常满意”的占72.7%, 回答“不满意”或“非常不满意”的占27.3 %。
从不同地区看,西部、中部比东部地区企业员工对目前的薪酬满意度高。东部、中部、西部地区企业员工回答“基本满意”、“很满意”或“非常满意”的比例分别是71.6 %、75.8% 和76.5% ;中部地区企业员工回答“非常满意”或“很满意”的比例最高。
从不同性质企业看,集体企业的满意度最高,回答“基本满意”、“很满意”或“非常满意”的比例为82.1%, 高出总体水平9.4 个百分点。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私营企业的薪酬满意度较低,它们回答“不满意”或“非常不满意”的比例分别是28.9% 、28.5% 。外资、港澳台资企业薪酬的满意度与其他性质企业差别不明显,回答“基本满意”、“很满意”或“ 非常满意”的为73.9% ,比总体水平仅高出1.3 个百分点。
从不同行业看,员工对薪酬的满意度差别很大。按照回答“ 基本满意”、“很满意”或“ 非常满意”的比例从高到低排列的顺序为:公用事业、采掘业、社会服务业、通讯与信息技术(IT)、金融保险、制造业、房地产、农林牧渔业、批发零售餐饮、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
邮政业,分别为90.3% 、87.5% 、80.6% 、77.3% 、77.1% 、71.6% 、70.5% 、70.3% 、67.2% 、62.9% 、
62.7% 。其中, 制造业、房地产、农林牧渔业、批发零售餐饮、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回答“基本满意”、“ 很满意”或“非常满意”的比例低于总体水平。
从企业是否上市看,上市企业员工比非上市企业员工(包括拟上市企业)的满意度高, 境外上市企业比境内上市企业员工的满意度高。上市企业员工回答“基本满意”、“很满意”或“非常满意”的分别为:境内上市75.5% 、境外上市77.2% 、境内境外都上市78.5% ;拟上市、没有上市企业回答“基本满意”、“很满意”或“非常满意”的分别为75.2% 、71.1% 。
从企业规模看,销售额或资产总额3 亿元以上企业员工的薪酬满意度较高,回答“基本满意”、“很满意”或“非常满意”的比例分别为76.6% 、75.2%; 其次是销售额或资产总额3000 万元以下企业,回答“基本满意”、“很满意”或“非常满意”的比例分别为73.2% 、72.4% 。
二、企业薪酬管理模式:大部分实行分类管理
从调查的总体情况看,大部分企业(75.7%) 在薪酬管理上实行分类管理,即对不同类别员工采取不同的薪酬结构形式。
从不同地区看,西部、中部地区企业实行薪酬分类管理的比例略高于东部地区, 但差别不大。东部、中部、西部地区企业实行薪酬分类管理的比例分别为75.1% 、76.7% 和77.2% 。
从不同性质企业看,集体企业、非国有股份和有限责任公司、私营企业采取薪酬分类管理比例较高,分别为82.1% 、80.7% 和78.6% 。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采取薪酬分类管理的比例相对较低,这可能是由于部分国企仍然维持传统工资体制。
从不同行业看,薪酬分类管理与行业企业岗位差别化程度有关,采掘、制造、房地产、批发零售餐饮、社会服务业的比例高于总体平均水平,分别为79.2% 、78.5% 、77.9% 、77.0% 、
76.7% ;农林牧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公用事业的比例低于总体平均水平。从企业是否上市看,境内境外都上市的企业采取薪酬分类管理的比例最高(82.4%),其
次为拟上市企业(79.2%)。从企业规模角度来看,采取薪酬分类管理的差别不大。
三、技术人员的薪酬结构
(一)主要形式:岗位工资、奖金、各种津贴、职务工资从调查的总体情况看,对技术人员采取最多的薪酬形式是“岗位工资”(70%)、“ 奖金”(55.3%)、“ 各种津贴”(48%)和“职务工资”(44.7%);采取“长期激励”、“佣金”的比例较低,分别为8%和15.5% 。
从不同地区看,除“职务工资”以外,在其他薪酬形式上,中、西部地区采取的比例均高于东部地区企业,“佣金”的比例分别高出东部地区2.3 和1.1 个百分点,“长期激励”的比例分别高出东部地区3.4 和1.8 个百分点。中部地区采取“技能工资”的比例最高(40.5%), 西部地区采取“年功工资”比例最高(36.6%)。
从不同性质企业看,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非国有股份和有限责任公司对技术人员采取最多的薪酬形式是“岗位工资”、“奖金”和“各种津贴”,私营企业、外资、港澳台资企业是“岗位工资”、“奖金”和“职务工资”, 集体企业是“职务工资”、“ 岗位工资”和“奖金”。在采取“职务工资”上,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外资、港澳台资企业的比例均高于总体平均水平,这表明职务对非国有企业技术人员薪酬的影响较大;在采取“年功工资”上,集体企业、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比其他性质企业比例高,这表明资历对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集体企业技术人员薪酬的影响较大;在采取“岗位工资”上,不同性质企业间差别不明显,非国有股份和有限责任公司、私营企业的比例较高,集体企业的比例最低;在采取“佣金”上,集体企业、私营企业比例较高,外资、港澳台资企业的比例最低;在采取“长期激励”上,非国有股份和有限责任公司、私营公司比例较高,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比例较低。
从不同行业看,在采取“岗位工资”上,农林牧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的比例低于60%; 在采取“职务工资”上,行业间差别较大,社会服务业、通信与信息技术比例较高, 采掘业比例最低;在采取“年功工资”上,采掘业比例最高,高于总体平均水平近3 倍;在采取“佣金”上,企业经营结果受技术人员个人绩效影响大的行业采取佣金的比例高,通信与信息技术、社会服务业采取“佣金”的比例高于采掘业、批发零售餐饮;在采取“长期激励”上,农林牧渔业、公用事业、通信与信息技术比例较高。
从企业是否上市看,上市与否对技术人员薪酬结构影响不明显。在采取“长期激励”上,无论是境内上市还是境外上市企业,其比例均高于没有上市企业。
从企业规模看,企业规模越大,对技术人员采取“长期激励”和“年功工资”的比例越
高,规模大的企业更重视员工的资历。(二)工资收入构成:近半数企业技术人员固定工资占其收入60% 以上从调查的总体情况看,48.3%的企业技术人员固定工资占其收入比例60% 以上,其中固定工资比例在60~80% 的占26.7%,80% 以上占21.6%;24.7% 的企业技术人员固定工资占其收入比例低于40% 。
从不同地区看,东部地区企业技术人员固定工资占总收入60% 以上的比例最高(49.9%), 其次是西部地区(48%),中部地区最低(39.5%)。西部地区企业技术人员固定工资占总收入40%以下的比例最高(25.7%),其次是东部地区(24.5%),中部地区最低(24%)。
从不同性质企业看,技术人员固定工资占其收入比例60% 以上的,外资、港澳台资企业比例最高(56.1%),以下依次为非国有股份和有限责任公司(53.5%)、私营企业(47.5%)、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43.4%)、集体企业(25%)。固定工资比例占其收入40% 以下的,
,集体企业比例最高(37.5%)其它依次为私营企业(26.9%)、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25.8%)、外资、港澳台资企业(21.2%)、非国有股份和有限责任公司(19.8%)。
从不同行业看,采掘业企业技术人员固定工资的比例最高,近80%的企业技术人员固定工资占其收入60%以上,以下依次为金融保险业(62.5%)、房地产(59.5%)、通讯与信息技术(57.2%)、批发零售餐饮(55.1%)、制造业(48.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43.6%)、建筑业(41.1%)、社会服务业(39.4%)、农林牧渔业(38.1%),其中金融保险业、房地产、通讯与信息技术、批发零售餐饮、制造业的比例高于总体平均水平。固定工资占其收入40% 以下的,比例较高的行业有农林牧渔业(38.1%)、社会服务业(35.4%)、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28.2%),它们的比例均高于总体平均水平。
从企业是否上市看,技术人员固定工资比例境外上市企业比境内上市企业和非上市企业高,其中境内上市和境内境外都上市企业固定工资在60% 以上的比例分别为49.3% 和65.9%, 均高于总体平均水平。
四、销售人员的薪酬结构
(一)主要形式:岗位工资、奖金、佣金、各种津贴
(49.7%)“佣金”、(40.2%)。采取“长期激励”的企业占少数(7.3%)。
从调查的总体情况看,企业对销售人员采取最多的薪酬形式是“岗位工资”(63.2%)、“奖金”、(42.8%)“各种津贴”
从不同地区看,中、西部地区企业销售人员采取“岗位工资”、“技能工资”、“奖金”、“佣金”和“长期激励”比例均略高于东部地区。在采取“年功工资”上,西部地区的比例最高。
从不同性质企业看,非国有股份和有限责任公司、私营企业、集体企业销售人员“ 岗位工资”的比例高于外资、港澳台资企业、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销售人员“职务工资”的比例最低,集体企业和私营企业的比例较高;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集体企业销售人员采取“年功工资”的比例较高,外资、港澳台资企业的比例最小;私营企业、非国有股份和责任公司销售人员采取“佣金”、“长期激励”比例较高,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采取的比例最低。
从不同行业看,在采取“岗位工资”上,采掘业、批发零售餐饮、房地产比例较高, 农林牧渔业、公用事业、金融保险业销售人员比例较低;社会服务业、批发零售餐饮业、通信与信息技术也销售人员采取“职务工资”比例较高;采掘业销售人员采取“年功工资”比例最高,高于总体平均水平近三倍;金融保险、通信与信息技术、房地产销售人员采取“佣金”比例较高,公用事业、采掘业、批发零售餐饮比例较低;在采取“长期激励”上,农林牧渔业、制造业、通信与信息技术行业的比例高于其他行业。
从企业是否上市看,境内境外都上市企业的销售人员采取“岗位工资”的比例最高, 境外上市企业最低;非上市企业采取“职务工资”的比例高于上市企业;境内境外都上市企业采取“年功工资”的比例最高,高出总体平均水平近2 倍;境内境外都上市和境外上市企业“佣金”的比例偏低;境外上市企业采取“长期激励”比例最高。
(二)工资收入构成:近半数企业销售人员固定工资占其收入40% 以下
从调查的总体情况看,47.8%的企业销售人员固定工资比例在40%以下。固定工资比例在20%以下占15.2%,20~40% 为32.6% 、60~80% 为32.6% 、60~80% 为32.6% 、80% 以上为7.1% 。
从不同地区看,中部地区企业销售人员固定工资占总收入40% 以下的比例最高(52%)
, 其次是西部地区(49.5%),东部地区最低(46.6%)。
从不同性质企业看,集体企业销售人员固定工资占总收入40% 以下的比例最高(60.9%), 以下依次为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49%)、私有企业(48.3%)、非国有股份和有限责任公司(47.2%)、外资、港澳台资企业(46%)。
从不同行业看,金融保险行业销售人员固定工资占总收入40% 以下的比例最高(59.4%), 以下依次为社会服务业(58.9%)、房地产(52.8%)、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43.9%)、批发零售餐饮(42.6%)、建筑业(42.0%)、农林牧渔业(40.0%)、公用事业(28.5%)、通讯与信息技术(24.6%)、制造业(20.7%)、采掘业(15.8%)。
从企业是否上市看,仅境内上市企业销售人员固定工资占总收入40% 以下的比例最高
(51.6%), 以下依次为拟上市(51.0%)、非上市(46.9%)、境外上市(45.6%)、境内境外都上市(41.0%)。
五、技术、销售以外人员薪酬结构
(一)主要形式:岗位工资、奖金、各种津贴、职务工资从调查的总体情况看,企业对技术、销售以外人员采取最多的薪酬形式是“岗位工资”
(66.5%)、“ 奖金”(52.1%)、“各种津贴”(46.9% )和“职务工资”(44.3%)。采取“长期激励”的企业占少数(7.1%)。
从不同地区看,差别不大。中、西部地区采取“岗位工资”、“技能工资”、“各种津贴”、“奖金”和“长期激励”的比例略高于东部地区。东部地区采取“职务工资”和“佣金”的比例略高。
从不同性质企业看,非国有股份和有限责任公司、私营企业采取“岗位工资”的比例高于外资、港澳台资企业以及集体企业、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采取“职务工资”的比例最低,集体企业为最高;在采取“年功工资”上,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比例最高,外资、港澳台资企业的比例最低;采取“佣金”比例较高的是私营企业、集体企业和外资、港澳台资企业;在采取“长期激励”上,私营企业的比例最高。
从不同行业看,多数行业技术、销售以外人员的薪酬结构相近。在采取“岗位工资”上,采掘业、房地产、制造业的比例较高,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农林牧渔业较低。通信与信息技术、批发零售餐饮采取“职务工资”的比例较高,采掘业最低。在采取“年功工资”上,采掘业的比例最高,高出总体平均水平33.7 个百分点。在采取“佣金”上,除了公用事业、房地产、农林牧渔业、通信与信息技术以外其他行业均偏低或没有采取。公用事业、农林牧渔业、通信与信息技术采取“长期激励”的比例也较高。
从企业是否上市看,差别并不明显。境内境外都上市企业采取“岗位工资”、“年功工资”的比例较高。在采取“长期激励”上,拟上市、境外上市企业比例较高。
(二)工资收入构成:多数企业技术、销售人员以外人员固定工资占其收入60% 以上
从调查的总体情况看,60.4%的企业技术、销售以外人员的固定工资占总收入比例在60%
以上。固定工资比例在20%以下的为6.6%,20~40% 为12.4%,40~60% 为20.6%,60~80% 为
26.8%,80%以上为33.6% 。从不同地区看,东部地区技术、销售以外人员固定工资占总收入60% 以上的比例最高
(61.4%), 其次是西部地区(58.3%),中部地区最低(56.2%)。
从不同性质企业看,非国有股份和有限责任公司技术、销售员工以外的其他人员固定工资占总收入60%以上的比例最高(67.4%),以下依次为外资、港澳台资企业(64.4%)、私有
企业(60.4%)、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54.5%)、集体企业(33.3%)。从不同行业看,农林牧渔业技术、销售以外人员固定工资占总收入60% 以上的比例最高
(40.0%), 以下依次为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36.3%)、建筑业(32.0%)、通讯与信息技术(24.6%)、房地产(23.6%)、批发零售餐饮(23.4%)、制造业(20.7%)、公用事业(19.1%)、采掘业(15.8%)、社会服务业(6.4%)、金融保险(3.1%)。
从企业是否上市看,境内境外都上市企业技术、销售以外人员固定工资占总收入60%以上的比例最高(62.5%), 以下依次为境外上市(62.3%)、非上市(61.0%)、拟上市(59.7%)、仅境内上市(56.0% )企业。
六、长期激励的主要形式:虚拟股票
从调查的总体情况看,“ 股票”、“股票期权”和“虚拟股票”以外的“其他”形式是目前长期激励的主要形式。除“其他”以外,主要形式是“虚拟股票”,其次是“股票期权”,再次是“股票”。
从不同地区看,东部地区企业采取“股票”和“股票期权”的比例略高于其他两个地区,中部地区企业采取“虚拟股票”的比例最高。
从不同性质企业看,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非国有股份和有限责任公司、私营企业首选是“虚拟股票”,集体企业则是“股票”,外资、港澳台资企业是“股票期权”。
从不同行业看,除了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保险业企业首选“ 股票”以外, 其他行业企业首选的都是“虚拟股票”。选择“股票”比例最多的是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选择“股票期权”比例最多的是通讯与信息技术业企业,“ 虚拟股票”比例最多的是房地产业企业。
从企业是否上市看,上市企业选择“股票期权”作为主要形式,非上市企业选择“ 虚拟股票”作为主要形式。选择“股票”比例最多的是境内上市企业,“股票期权”最多的是境外上市企业,“ 虚拟股票”最多的是拟上市企业。
从企业规模看,销售额或资产额3 亿元以上和资产额1.5 亿元~3 亿元企业以“股票期权”作为长期激励的主要形式,其他规模的企业以“虚拟股票”为主要形式。
七、工资水平:多数企业人均月收入在800~2500 元之间
从调查总体情况看,70.8 %的企业人均月工资集中在800~2500 元水平之间。比例最高为
“1200~1800 元”(27.4%), 以下依次为“800~1200 元”(23.8%)、“1800~2500 元”(19.6%)、“2500~3500 元”(11.7%)、“3500~5000 元”(10.0%)、“800 元以下”(4.7%)、“5000~8000 元”
(2.7%)、“8000 以上”(0.2%)。
从不同地区看,东部地区企业的人均月工资水平最高,其次是西部地区,再次是中部地区。东部地区企业人均月工资主要集中在800~2500 元水平之间(67.3%); 中部、西部地区企业主要集中在800~1800 元水平之间,所占比例分别为64.2% 和66.0% 。西部地区“800 元以下”的比例最高,占6.5% 。
从不同性质企业看,除了集体企业以外,其他性质企业人均月工资水平接近,70%左右的企业集中在“800~1200 元”、“1200~1800 元”或“1800~2500 元”水平上。月平均收入在5000 元以上比例最大的是外资、港澳台资企业,其他依次为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非国有股份和有限责任公司、私营企业。
从不同行业看,金融保险业、通信与信息技术业的工资水平明显高于采掘业、批发零售餐饮业:金融保险业人均月工资水平最高,67.3% 的企业在2500 元以上,其中“8000 元以上” 的比例在所有行业中最高;采掘业人均月工资水平最低,62.5% 的企业在“800~1200 元”之间。行业内部企业工资水平差距不等:采掘业内部工资水平比较平均, 87.5% 的企业集中在“800~1800 元”之间;而农林牧渔业行业内部工资水平差距较大,25%的企业月工资水平在1200 元以下,但月工资水平在5000 元以上的比例最高。
从企业是否上市看,仅境外上市企业的人均月工资水平明显高于其他类型企业,36.7%的企业工资水平在2500 元以上。境内境外上市企业人均月工资水平偏低,37.3% 的企业在1200 元以下,没有5000 元以上的企业。
从企业规模角度看,差别并不明显,销售收入或资产额3 亿以上企业的人均月工资水平略高。
八、人工成本:多数企业人工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在30%以下
73.0% 的企业人工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在30% 以下。人工成本在10% 以下的企业为22.4%, 10~30% 为50.6%,30~50% 为17.7%,50~60% 为6.0%,60% 以上的为3.4% 。从不同地区看,东部地区企业的人工成本占总成本比例略高于中、西部地区企业, 西部
地区的人工成本最低。从不同企业性质看,外资、港澳台资企业人工成本略低于其他性质企业。
从不同行业看,多数行业企业人工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在10~30% 之间。采掘业企业人工成本最低,其半数以上企业人工成本在10% 以下;人工成本明显高于总体平均水平的行业有通讯与信息技术业、社会服务业。
从企业是否上市看,上市企业的人工成本占总成本比例明显低于非上市企业。境内境外都上市企业人工成本10% 以下的比例是非上市企业的2.4 倍。
从企业规模看,规模大的企业人工成本较低。销售额或资产额3 亿元以上企业人工成本在30%以下的比例最高。
九、企业确定工资标准的主要依据
调查结果显示,企业确定员工工资标准的依据首先是“参照同类企业经验数据”(31.7%), 以下依次为“根据本公司历史水平”(25.7%)、“ 主管机构规定的标准”(16.6%)、“ 公司财务状况”(13.7%)、“参照薪酬调查结果”(12.3%)。
从不同地区看,东部和西部地区企业选择“参照同类企业经验数据” 的比例明显高于中部地区,且在选择上排序一致,为“参照同类企业经验数据”、“根据本公司历史水平”、“主管机构规定的标准”、“ 公司财务状况”、“参照薪酬调查结果”。中部地区排序为“根据本公司历史水平”、“参照同类企业经验数据”、“主管机构规定的标准”、“参照薪酬调查结果”、“公司财务状况”。
从不同性质企业看,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的首选是“主管机构规定的标准”; 非国有股份和有限责任公司、私营企业和外资、港澳台资企业前两位的选择的是“参照同类企业经验数据”和“根据本公司历史水平”。
从不同行业看,采掘业、公用事业企业主要根据“主管机构规定的标准”确定; 农林牧渔业是“根据本公司历史水平”、“参照同类企业经验数据”确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是“根据本公司历史水平”、“主管机构规定的标准”确定;建筑业是“参照同类企业经验数据”、“参照薪酬调查结果”确定;社会服务业是“参照同类企业经验数据”、“主管机构规定的标准”确定;制造业、批发零售餐饮、金融保险、房地产、通讯与信息技术是“参照同类企业经验数据”、“根据本公司历史水平”确定。多数企业受同业影响,其中通信与信息技术、社会服务、批发零售餐饮业受影响最大。
从企业是否上市看,非上市企业主要“参照同类企业经验数据”和“ 根据本企业历史水平”;境内上市企业主要“根据本公司历史水平”;境外上市企业主要“参照薪酬调查结果”;
境内境外都上市企业主要依据“主管机构规定的标准”。从企业规模看,企业规模越大受主管机构的影响越大;规模小的企业受企业财务状况影响较大。
马淑萍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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