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22 13:34:27
[讨论]请人做<b>“项目”</b>与请<b>“人”</b>做项目
请人做项目希望获得的是这个人所能提供的额外价值:“项目经验”,“行业认知”,“隐性经验”或多或少是判定人所提供价值多少的依据。希望获得的是对一个项目统筹上的见解。人本身提供的价值是非常重要的。
请人做项目希望获得的是这个项目某一方面需要得到帮助的方式方法:“指定任务的执行能力”,“指定任务的执行效率”,“指定任务的工作成效”可以说是选择人的一种依据,看重的是执行效率。这里所说的指定任务是指需求明确,任务清晰的任务。执行能力是非常重要的。
那么到底是请“人”做项目还是请人做“项目”呢?
先抛砖引玉。。。我认为对项目的界定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我们对一个项目所涉及的内容十分了解但是缺乏必要的精力去做可以请人去做“项目”而如果我们对所做的项目只有概念没有实际解决的办法可以请“人”去做项目。
比如说 这个报表我们要改 以解决一个瓶颈。我认为这属于侧重于“人”的。而我们知道这个报表如何如何改,如何如何利用各表间的关系,以实现这个报表,但是没有经历去做这个事情,没有人去重写修改分类关系。这个项目属于侧重于“项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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