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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物权法草案第五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在这次审议中, 小区车库车位归谁所有?物权法草案有了新"说法",即:"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属于业主共有。 "但对于"业主委员会能否成为诉讼主体"却并未做出规定。 对于到底应该以保护私产为主,还是以保护公产为主,立法机关也给出了答案:强调平等保护的原则。 专家估计,物权法获得通过的时间不会早于明年3月。 【新说法】 小区车位道路归业主 草案四次审议稿第七十五条第二款曾规定:"车库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属于业主共有。" 草案五次审议稿将这一款修改为:"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属于业主共有。&...
物权法评述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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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3月19日电 胡锦涛3月16日签署主席令公布物权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以下是物权法全文:...
竖起一幢高楼,倒下一批干部,这个规律在不少地方屡试不爽,追根寻源,问题不在于贪官太多,而在于权力过大,不在于奸商的恶毒,而在于私权的缺失。 湖南郴州地区嘉禾县的强拆事件曾经轰动一时,开发商固然不是东西,郴州市委书记固然不是个东西,但是,大家往往忽略了一条,在现有制度下,居民的私有房产实际上是没有任何保护的,地方政府只要以城市公建为理由就可以合法地侵占公民的合法权益,这样就为不法奸商和贪官污吏的勾结合谋留下了巨大的操作空间,以至于恶性事件没完没了。 公权和私权,公产和私产,孰轻孰重一直是个宪政问题。最近一次修宪,私有财产的保护才被写入宪法,但是和公共财产相比,还是缺少神圣不可侵犯的表述,还是留下了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分歧,私有财产的歧视性保护还是一个挥之不去的阴影。这种阴影直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物权法》才出现了消失的可能,人大常委会的发言人在谈话中明确表示,《物权法》要体现国家对公...
杨景宇撰文盛赞物权法出台 称其有里程碑意义关键字:杨景宇 物权法 4月6日,读者在湖北宜昌市新华书店看《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读物。据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新社发 刘君凤 摄中国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景宇在中共中央的机关刊物《求是》撰文,谈了物权法出台的背景和意义。他认为,物权法是一部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法律。作者首先指出,2007年3月16日,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郑重地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进程中,可以说是浓墨重彩的一笔,具有里程碑的意义。物权法第一条就开宗明义地宣示:“为了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明确物的归属,发挥物的效用,保护权利人的物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这一条的规定,既确定了物...
这是本人最新参加中国法学会在深圳举办的培训班提供的课件,有部分还是不错,但老师讲的内容跟课件还是有比较大的出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