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大多消费者都有这样一些既为厂家利用,也为厂家造成损害的习惯。容易对产品或服务问题麻木
针对产品的使用问题,绝对大多数用户一般在申请3次左右售后服务之后,就容易对产品问题放弃要求厂商予以解决。
绝大多数用户不喜欢极力主张合理合法权益
针对产品或服务过程中的一些瑕疵,容易放过,而不积极地进行损害赔偿主张,或要求厂商更换产品。
绝大多数消费者很容易容忍于厂商无理非法的侵权行业
针对厂商对售后服务、优惠措施、价格变动等,往往仅限于抱有怨言的程度。比如几天前某款产品价格是6000元,而不到一周的时间,厂家却将价格降到了3000,这对前期购买该产品的消费者而言,是极不公平的。
由于消费者的这些漠视权益与消极主张权益之习惯的存在,导致一些短视的厂商产生了窃喜心态,并经常利用客户的这种“权益主张放弃行为”。实际上是在竭泽而渔。消费者受到了损失,虽然其并没有采取更多的追偿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