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9-24 11:25:07
[分享]上海2008年社会保险数据
一、城镇社会保险
公司承担 员工自行承担
养老金 22% 8%
医疗 12% 2%
失业保险 2% 1%
工伤保险 0.5%
生育保险 0.5%
公积金 7% 7%
合计 44% 18%
2008年缴费基数的范围为最高8676元,最低1735元(该范围每年会有变化,根据社会保障局的通告)
职工工资低于规定的最低基数的,应该按照最低基数缴纳社会保障金。工资高于最高基数的,按照最高基数缴纳社会保险金。
(注:公积金不属于社会保险范畴,但也是法定的)
二、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2007年)
每人每月 1735*12.5%=216.88元
三、小城镇社会保险
经营地址处于以下区县的企业,可以为职工办理小城镇社会保险
浦东 南汇 奉贤 金山 闵行 松江 青浦 嘉定 宝山 崇明
养老 17%
医疗 5%
失业 2%
工伤 0.5%
生育 0.5%
共计25%
缴费基数:用人单位缴纳基本社会保险费的基数,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乘以本单位应当缴费的人数确定。 (2007年为1735元)
以上小城镇保险全部由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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