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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8-17 13:32:59

听朱先明谈责任管理

 

[2007年7月15日]

听朱先明谈责任管理

文/张西振

 

    昨天晚上,听制造中心总监朱先明畅谈责任管理,颇受教益,记录如下:

 

    朱先明认为,每个部门虽然都划定了责任范围,但不是管好了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就算尽到责任了。这是因为,企业是一个有机整体,每个部门都不能脱离其他部门独立存在。但这并不是说要这个部门的人去管那个部门的事,而是要象一个供应链上各个企业之间交付产品那样,切切实实做好工作(责任)的“交接”——不是自己认为一项工作完成了就可以了,也不是完成了自己这一阶段的工作后“从墙头上仍给下一家”就可以了。一个部门的每一项工作(责任),一定是由“顾客”需求引起的,每一项工作(责任)都要找到“顾客”是谁,谁需要这项工作的成果。如果没有人需要,这项做这项工作就是浪费。这就是“责任订单”的概念。

 

    从“责任订单”的角度,可以推出三条责任管理原则:

 

    1.做好一件工作后,要主动向“顾客”交付成果。只有当你的顾客(可能是上级、下级、相关部门、公司的客户)检查验收了你的工作,确认并接受了你的工作成果,才算尽到了责任。朱总举例说,机修部门修好了机器,就要向生产部门交接,经过生产部门检查验收,才算尽到了责任。有一次就是因为机修工没有交接,到了开机时才发现问题,导致停机,这就是机修人员的责任。假如经过交接验收,生产部门没有发现潜在的问题导致停机,就是生产部门的责任了。

 

  2.向另一个部门、岗位“请求”一项工作成果,如同向供应商下了一个“订单”,作为客户,自己要完成“跟单”工作,要想尽一切办法去确保自己“买到”合格的产品。不能因为责任是别人的,我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必须确保自己得到的成果是自己需要的、质量合格的、及时的,没有能力获得自己需要的成果,不关心“供应商”的成果交付时间、质量,不认真进行验收,就没有尽到作为“客户”的责任。

 

    3.每个部门和岗位必须对自己本职工作的结果负责。无论你的“供应商”给你造成了多大的困难,你的首先要想法设法克服困难,把你的工作做到位,保证你的成果保质、保量、按时交付你的工作成果,才算尽到了你的责任。这时候,才有资格追究“供应商”的责任,不能因为“供应商”失职你就可以不对自己的成果负责。

 

王甲佳 时间:2007-08-15 09:15

深受启发,检讨自己以及所管理部门的工作,有一些汗颜,责任不是“扔过墙头”的事情,需要整体考虑。当然责任订单如果要控制到位,还需要我们很多努力!不是单一的部门所能全为,自然,链条中的一环都要争取先亮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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