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沟通与人际关系之十九:遇到问题时,诉诸更崇高的动机
作者:杨柳君
我们所处的是个信任度很低的社会,所谓“防人之心不可无”,人们彼此之间常怀有戒备心。
在国内的商务合作中,合同履行率不高已是众所周知,尽管不少人在合作前对合作条款有极周详的揣摩、完善,双方也签字盖章了,但现实是,真正完全按条款履行的合同比例并不太高,国内企业的三角债,甚至四角债、五角债多了去了。
那么是不是我们在商务合作中,在履行合同时遇到困难了,就只能完全理性完全按流程与条款来应对呢?有经验的人,真正处理过类似棘手事情的人都知道,以硬对硬的方式往往解决不了问题。真的闹到法院,也是吃力不讨好的,中国的司法制度本就不健全,打官司的隐性成本太高。
解决问题的办法还是要靠迂回,要诉诸更崇高的动机,以赢得对方的同情和理解。
在卡内基的书中,有这样一段描述:“经验告诉我,”托马斯说道:“如果没有迹象显示顾客有问题,最好要相信他们是诚心诚意,真的愿意把账款付清,就一般情况来说,顾客都是愿意履行义务的,就是有例外也是极少数。而且我相信,那些有欺诈倾向的顾客,如你愿意相信他们是诚实、正直和光明磊落的,他们大部分还是会有善良的反应的。”
这里有两处很重要,一个是“就一般情况来说,顾客都是愿意履行义务的,就是有例外也是极少数”。还有一个是“那些有欺诈倾向的顾客,如你愿意相信他们是诚实、正直和光明磊落的,他们大部分还是会有善良的反应的。”
当然前提是你们公司的目标顾客不是最底层的人,不是那些连肚子也吃不饱的人,不是无赖,不是那些违约成本几乎为零的人。排除了这些因素以后,我们要相信“顾客都是愿意履行义务的”。
就算是遇到有欺诈倾向的顾客,“如果你愿意相信他们是诚实、正直和光明磊落的,他们大部分还是会有善良的反应的。”
如果我们在人际交往中,在商务合作中,总是处心积虑的提防对方,反而容易激起对方的恶念,本可以履行的合约,也变的困难重重。与其如此,我们不如相信他们是诚实、正直和光明磊落的,那么大部分人还是会有善良的反应的。
一件事情,当你不希望对方怎么做,或者希望得到你想要的结果时,请记得要诉诸更崇高的动机。
比如,作为一个公众名人,如果不希望自己的孩子被媒体曝光,你可以像小洛克菲勒那样说:“你们也是有孩子的人,一定了解我的感受,你们一定也知道,让小孩子太出风头对他们是很不好的。”
作者:杨柳君@沟通、情商、领导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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