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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3-27 8:53:05

[原创][灌水]奇域偶感

以下帖子在10/26日已发

我对奇域的爱,是重在参与,使游戏规则更趋完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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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域偶感

 一、和则两立,斗则俱伤。

 孟子曰:“以力服人者,非心服也,力不赡也;以德服人者,中心悦而诚服也。”平时难免有矛盾和磨擦,善意的沟通很重要,有人出口伤人,让对方在心理上就难以接受,更难以沟通化解纠纷。凡事也有前因后果,因果轮回,所以给人方便,方便自己,谦让也是一种美。有个别人(号)已成为众矢之的,众怒难任,这与其所作所为不无关系。

 二、秦一统六国,对人类社会发展是巨大的飞跃。但同时,六国纷争,思想耀跃,人才辈出,攻守山的轮换和演练,伴随着团队及成员的成长成熟、壮大发展,培养了一批复合型人才。并提供了一个平台,各自展现风采,通过团结协作、技能发挥、相互交流提高。患难见真情,在困难之际,让个人有机会流露出仁义之心,多角度反映人生,使人与人之间多一层了解,诠解人性的一面。

 三、暴力的负面影响

 游戏规则的不完善,使得东海纷争,天下难得太平。由于杀人者往往有备而来,无辜被害人为数不少,系统对红人的惩罚力度不够,有失公平。例如系统对外挂最严厉的处罚是封号,对红名只需捐点钱,就能洗名,犯罪成本低,没有累犯记录,不利于个人信用在游戏的培养,而对大红人似乎是助纣为虐。这样造成虚拟与现实的严重偏差,扭曲了人格的培养方向。同时,众所周知中国对暴力犯罪是重刑主义,代价甚至是人的生命,角色的潜移默化,甚至心理暗示,对人生的成长不利,对公民的法治意识培养更是南辕北辙。

 为维护队员自身的权利,被害者被害时,应及时抓图(图不要太小)保存证据,死有对证,向团队反映,通过团队干涉解决。在游戏规则(法治)不完善时,发挥舆论的影响作用。

 四、鹬蚌相争,渔人得利。

 系统存在歧视,提供不公平的竞争环境。带祝福2点卡/小时,双倍分,对于有竞争的环境无形中是强迫人消费,因为不参与竞争意味着被淘汰,而对经济能力差的消费者(包括团队)就是一种不公平。教育商业化运行,走得太快未必是好事,同样对经济承担能力差(成绩优异)的学生造成不公平的竞争环境(和压力)。

 有奖台球5+5/局,奖品随机,游戏规则不公开,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即使是初期,中大奖时有耳闻,但只是营运商的广告方式。当各方人财物的消耗时,笑得最后的仍是系统的营运商。

 

剑南春之歌

 2004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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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摘录《人民法院报》2004/10/20第一版,作者:李永文 茆 琛

“抢劫就像打网络游戏”——重庆市少管所“涉网”少年犯自述

……据统计,重庆市少管所10%的少年犯犯罪原因与网吧有关。多数“涉网”少年犯长时间受网络暴力内容“浸泡”,是与非判断标准混乱,不具备基本法律知识,将犯罪当成“玩耍”,身陷囹圄才后悔莫及。

     蒋华:我13岁时学会了上网,主要是打游戏、聊天。开始父母不知道上网有害,知道以后就不再给钱。但这时我上网已经有了瘾,觉得网吧太诱人了,除非把我锁起来才能管住自己。为了上网只有去抢钱。第一次抢了10多元,当时感觉很好玩:打了人,还得到了钱。后来渐渐觉得抢劫与打网络游戏一样刺激。虽然父母一直不准我进网吧,但父亲长期在外打工,母亲也管不住我。由于长期泡在网吧,经常逃学,学校后来也不愿收留,结果我14岁就辍学了,后来因为连续抢劫被关了进来。

     警官点评:网络游戏设置了许多“通过杀人获得金钱或者装备”的情节,未成年人由于自制力较差,心理素质不成熟,善于模仿,缺乏辨别是非的能力,一旦满足不了自己的愿望就会铤而走险走向犯罪。蒋华长时间沉迷游戏中的打打杀杀,不知不觉将虚拟世界的暴力转移至现实,把抢劫当成网络游戏来“玩”,正是这种情况的典型表现。

 http://bbs.kele8.com/bbs/printpage.asp?BoardID=2&ID=65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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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有爱心的辉哥哥到此一游

发布者 爱心のfigo
2008-3-27 21:3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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