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申报的《汕头市东部城市经济带区域建设用海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顺利通过国家海洋局初审、专家评审会、审核委员会会议后,于4月21日提交国家海洋局局长办公会审定。4月30日,国家海洋局以国海管字[2008]251号文《关于广东省汕头市东部城市经济带区域建设用海总体规划的批复》正式予以批准。《规划》获批,标志着东部城市经济带项目前期报批工作已跨越了关键性的一步,是项目用海在法律和政策层面上的支撑性依据。
东部城市经济带的规划区用海面积约为1885.40公顷,占用岸线长度约15公里,规划实施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