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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5-7 0:11:01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制度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制度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A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以下简称A计划):
公积金综合缴费比例为员工月缴费基数的44%,由用人单位及其员工各按22%的比例对等缴交。
其中:
(一)养老专户:入帐比例为员工本人月缴费基数的2%。
(二)医疗专户:员工年龄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者,入帐比例为其本人月缴费基数的2%;35周岁至45周岁(含45周岁)之间者,入帐比例为其本人月缴费基数的3%;45周岁以上者,入帐比例为其本人月缴费基数的4%。
(三)普通专户(住房公积金):员工年龄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者,入帐比例为其本人月缴费基数的36%;35周岁至45周岁(含45周岁)之间者,入帐比例为其本人月缴费基数的35%;45周岁以上者,入帐比例为其本人月缴费基数的34%。
(四)社会统筹:入帐比例为员工本人月缴费基数的2.5%。
(五)大病(含生育)保险统筹:入帐比例为员工本人月缴费基数的1.5%。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中心
热线电话:0512 62888222 , 0512 62880187
网站:www.sipspf.org.cn
提取公积金 得符合以下几条:
(一)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出国定居的;
(四)非苏州市户籍的农村劳动者,回农村居住地务农的;
(五)会员因故死亡。
普通专户(住房公积金):所占公积金比例是最高的,已经到了81%。
举例:一个职工每月工资2000元,每月公积金要扣:2000 X 22%=440,公司也替职工交440元,当月所交公积金为880元,普通专户所占金额为:720元,个人所得:暂且免掉个人所得税,每月个人领到1560元。
评论:
优点 无形中为员工增加了(18%(园区的住房公积金):-8%(苏州地区的住房公积金)=)10%的工资,保障了广大职工的利益,为职工着想,有利于吸引就业者。
缺点  普通专户也就是住房公积金,是用来买房时用,钱到了园区公积金行政中心后,这些钱的所有权以及支配权就发生了变化。3{6园区的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购买园区公积金行政中心指定房源,现园区的房价很高,大概在6000元/平方,面积在100以上(园区的房子小套型一般在没有开盘时就已经被预定了),就按100平方来讲,总价是60万,现首付款是30%是18万。这就引发了员工和园区公积金行政中心的矛盾。员工喊出了:“希望大家不要来苏州园区工作”的口号;许多人事经理在招募园区来的员工会在其期望工资上扣掉10%再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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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我与我老公在园区买房了,他在园区,我原来在园区工作,后来因工作调动在新区工作后来,园区的公金被冻结了,请问我是否可以将园区公积金一次性提出去还贷款,谢谢!请帮忙回复!

发布者 匿名用户
2007-7-9 22:53:36



发布者 匿名用户
2007-9-6 9:59:32


深受其害,怒而离开园区.


发布者 yinkaixin
2007-10-9 9:56:57


苏州园区是吸血鬼!

发布者 匿名用户
2007-10-29 13:21:03


园区公积金制度这么黑,报中央电台曝光!用我们的血汗钱养了一帮黑心鬼!

发布者 匿名用户
2007-11-1 16:18:22


我们应该团结起来一起推翻这个不平等的制度!

发布者 匿名用户
2007-11-10 13:01:52


黑咱给总理写信好不好?

发布者 匿名用户
2007-11-22 9:27:23


是很不公平

发布者 匿名用户
2008-2-15 11:18:20


请问大家:我老公在我们没结婚之前,以个人名义在园区购买一套新房,是2007-10月份买的,2008-1月份我们拿了结婚证,我们都在园区工作,那我之前的公积可以提出来吗?提出来后以后还可以每月摊还吗?

发布者 匿名用户
2008-2-15 11:24:56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养老保险实施细则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保障苏州工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公积金会员退休后的基本生活,根据《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及《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补充规定(试行)》,制定园区公积金养老保险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 会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办理退出工作(劳动)岗位手续时,按照本细则办理申领基本养老保险金待遇审批手续。

申领养老保险金条件

第三条 会员办理养老保险待遇审批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达到国家和省规定退休年龄的;
(1)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其中长期在管理和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女会员年满55周岁);
(2)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伤致残,经苏州市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用人单位和会员本人按规定缴纳公积金的;
(三)本细则实施后参加工作并缴纳公积金、公积金养老专户累计存款和填补额达到当年的最低存款额标准,且公积金实际缴费年限和公积金视同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合计满15年以上的;或本细则实施前已参加工作,2008年6月30日前退休,公积金的实际缴费年限和公积金视同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合计满10年以上的。
本细则实施前缴纳公积金(含公积金视同养老保险缴费),2008年7月1日后退休,参加A计划的,公积金养老专户累计存款和填补额达到当年的最低存款额标准;参加B、C计划的,公积金实际缴费年限和公积金视同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合计满15年以上的。

第四条 公积金养老最低存款是保障会员退休后的基本生活、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的主要来源。养老最低存款额由以下部分组成:
(一)会员养老专户累计存储额;
(二)会员普通专户(特别专户)填补养老专户存储额;
(三)会员用现金补足最低存款部分。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第五条 符合本细则第三条规定的退休会员,办理退出工作岗位手续的次月起,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退休会员月基本养老金金额按下列(一)、(二)、(三)方法之一核定:
(一)按公积金养老专户存款额核定基本养老金。退休会员月基本养老金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1)会员公积金养老专户存款额除以180计发;
(2)会员公积金视同养老保险缴费额除以120计发。
(二)本细则实施前已参加工作并缴费,2008年6月30日前退休,公积金实际缴费年限和公积金视同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合计满10年以上的会员,基本养老金可以参照苏州市区基本养老金计算方法核定。核定后的金额与本条(一)款核定的金额对比,以高者确定。
(三)本细则实施前缴费,2008年7月1日后退休的会员,其基本养老金可依照本条(二)款规定计算核发。

第六条 如遇国家、江苏省规定对基本养老金水平进行调整,退休会员基本养老金参照苏州市基本养老金的增长水平同步调整。

第七条 退休会员基本养老金按本细则第五条(一)款方法核定的,其公积金个人帐户超过养老、医疗最低存款部分的存款额,可按本细则第五条(一)款方法计发。

第八条 退休会员基本养老金参照苏州市区基本养老金办法计算核定的,应按照其公积金缴费基数,计算出历年苏州市区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应计的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存款。计算所得的社会统筹基金划入公积金社会统筹基金专户,余下的金额,仍留在其本人公积金养老专户内。如其公积金个人帐户累计存款(包括公积金社会统筹基金部分)不足规定的应缴养老保险费金额时,需用现金补足差额后,方可核定其基本养老金。

第九条 会员达到退休年龄,但不符合本细则第三条(三)款规定条件的,可申请一次性提取公积金个人帐户的全部存款额,同时终止公积金社会保障关系。

第十条 会员因病或非因工伤,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经苏州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从鉴定之月起办理退出工作岗位手续:
(一)符合第三条(二)、(三)款条件的,按月发放的生活费,参照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算,低于苏州市上年平均工资30%的,由公积金社会统筹基金予以补足;
(二)不符合第三条(二)、(三)款条件的,可以申请一次性提取公积金个人帐户的全部存款,同时终止公积金社会保障关系。

第十一条 退休会员基本养老金从其养老专户中列支,养老专户存款支用完毕后,未按《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专户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一)款提取公积金个人专户存款余额的,基本养老金应从公积金社会统筹基金中列支,直至死亡。
第十二条 会员满足下列条件,核定其基本养老金时,应予计算公积金视同养老保险缴费额:
(一)具有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及法律、政策认可的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的;
(二)按法律、政策规定尚未纳入职工养老保险体系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连续工龄的;
(三)已办理了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手续;省外转入的会员需同时办理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金额转入手续。

第十三条 公积金视同养老保险缴费额按如下办法分段确定:
(一)会员具有1996年1月1日后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的,公积金视同养老保险缴费额按其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累计存储额确定;
(二)会员具有1995年底前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的,公积金视同养老保险缴费额参照苏州市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推算储存额计算办法确定。

第十四条 会员1996年1月1日后公积金视同养老保险缴费额,自加入公积金制度的当年7月1日起按年计息;1995年底前公积金视同养老保险缴费额,自1996年1月1日起按年计息。公积金视同养老保险缴费额利率按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基本养老保险利率执行。
第十五条 会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从外省转入的,应将其转入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储存额记入其公积金养老专户,会员退休时在计算公积金视同养老保险缴费额时,与其转入个人帐户储存额相对应的实际缴费年限,不得重复计算。

第十六条 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和尚未纳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体系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对其进行公积金视同养老保险缴费额计算时,缴费基数以其本人档案记载的工资为依据,本人档案工资记载不全或无法确定的,按视同缴费年限同期的苏州市职工平均缴费基数为依据。

申请审批程序

第十七条 会员达到本细则第三条(一)款规定的退休年龄的,基本养老金审批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用人单位在会员达到退休年龄的当月为其结清公积金款项,办理退工手续后,到“中心”领取并填写《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会员退出工作岗位审批表》。
(二)用人单位携《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会员退出工作岗位审批表》、会员原有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手册》、《劳动手册》(就业登记证)、《公积金会员卡》,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出工作岗位的,须提供相关鉴定通知书等材料报公积金行政主管部门办理退出工作岗位及基本养老金待遇审批手续。
(三)“中心”根据公积金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结果,从会员退出工作岗位的次月起,发放基本养老金。
基本养老金发放

第十八条 会员的基本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中心”在银行或邮局为退休会员开设基本养老金储蓄帐户,并按月将会员基本养老金款项转入到该帐户,会员凭帐户存折进行领取。

第十九条 退休会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地址、邮政编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等基本情况如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中心”办理变更手续。

第二十条 “中心”每年应进行退休会员生存调查,退休会员的生存证明由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实施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员工,其基本养老金待遇不变,按其退休时审批的结果执行。

第二十二条 苏州市基本养老保险金计算办法及1995年底前养老保险视同缴费计算办法详见《苏州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苏府办〔1998〕83号)及《苏州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实施细则》(苏社保〔1998〕108号)。

第二十三条 公积金养老最低存款,由园区公积金行政主管部门参照下列因素确定并定期公布:
(一)苏州市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
(二)预期社会生活水平增长情况;
(三)退休职工平均余命;
(四)地区经济发展指标等。

第二十四条 会员用现金补足养老最低存款及社会统筹基金部分不列入计征个人所得税的基数。

第二十五条 退休会员或其亲属虚领、冒领基本养老金的,按照《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处理或处罚。
第二十六条 本细则由园区公积金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细则自二○○四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http://www.sipspf.org.cn/cms/out/html/article/427/1039320070803.html



发布者 悬浊液
2008-3-1 21:47:20


对于苏州所交纳的公积金,我可不觉得有什么优点所在.
表面上看上去的优点 无形中为员工增加了(18%(园区的住房公积金):-8%(苏州地区的住房公积金)=)10%的工资,保障了广大职工的利益,为职工着想,有利于吸引就业者。
其实呀,就跟你去买衣服鞋子一样的,表面上说是打折了,还说送这个送那个的.其实呢?大家都知道,价格还是一样,只是把原价上抬了.说打折送礼只是为了吸引更多的顾客.
如果我们不交园区的话,那企业就会把另外的22%交给我们,也就是说我们劳动者所得到的基本工资也就更高了.大家觉得呢?
现在园区的这个公积金管理制度实在是太苛门了.什么都不能做.有钱的可以买房,但从来就没有为我们这些小老百姓着想过.在园区工作几年下来才存了那么两万块钱,算算要过几十年才买得起苏州这么高额的房子啊?一套就是几十万,上百万.对我们而言,简直就是一个天高一个地远.
可恶的是现在提取公积金越来越少了,从06年的85%,一下子降到了如今的70%,不知道另外的30%去了哪里?掉海里被鲨鱼给吞了吗?这钱啊是一年比一年少了啊.可这物价是一天比一天高.这社会实在是太不地道了.没有人性可言.
快到苏州混不下去了!

发布者 匿名用户
2008-3-26 20:52:58


反正我们贫苦老百姓是有苦难言,有怨难申啊!

发布者 匿名用户
2008-3-26 21:00:35



发布者 匿名用户
2008-4-4 22:54:12


良心都让狗吃了

发布者 匿名用户
2008-4-12 21:57:06


嘿,原打算在园区找工作呢,看来是看看再说哦!

发布者 匿名用户
2008-4-14 8:14:28


仔细看了一番,好多地方不太懂,似乎各地不一样,但是和北京的差别挺大的,最明显的就是缴费比例好高啊!

发布者 范范的饭
2008-4-14 11:06:45



发布者 匿名用户
2008-4-16 15:11:51


他妈的园区公积金就是一堆臭狗屎,我不是农村户口,那么多钱就取不出来了,养老保险也转不走了。苏州园区就是混蛋。还没去园区的可千万别去了,已经在园区的,又没钱买园区房子的赶快走吧,快跳出火坑吧。

发布者 匿名用户
2008-5-7 9:02:18


不满

发布者 匿名用户
2008-5-7 9:36:44


我还在为怎么把那钱取出来发愁呢!哎~看来是这辈子都取不出来了 只能死了留给我孩子了

发布者 匿名用户
2008-5-12 20:58:12


是啊,既然员工普遍都不能享受到园区公积金带给我们的利益,为什么还要强制我们缴纳?这部分钱又是谁在利用他?到时候政府又告诉老百姓这种改革基本失败,难道我们老百姓总是为国家的错误决定买单?都不要到园区工作了,强烈抗议

发布者 匿名用户
2008-6-10 15:34:58


公积金制度到底保护了谁的利益?是我们辛苦工作的老百姓吗?那么我们自己的薪酬福利为什么只能提取70%,那30%被养狗用了吗?!那黑狗的胃口也太大了吧......
美其名曰,公积金买房,可收入一般的只能望而却步,显而易见的矛盾怎么没人处理解决呢?难道出此规定的都是诈骗者么???还有那些在办公大楼里工作的人的态度简直恶劣到极点!!!也不知是怎么混进去的!

发布者 匿名用户
2008-6-13 21:09:36


谁在园区工作就是他妈的sb,公积金高有什么用?只能买园区房!贵的要死,就算你买的起把公积金用完了,那养老你就完了!好好研究下园区的养老政策吧!现在规定是帐户上要有11万才能领养老金,养老金怎么领?总数/180就是你每个月的钱!也就是说你帐户上有18万,每个月才能领到1000块,180是15年啊,也就是说你至少要保证你退休后还要活15年你才能把本钱领出来,还没有利息,这哪是什么社会保障?就是拿你自己的钱发给你自己,都给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贪污掉了!

发布者 匿名用户
2008-6-30 10:44:17



发布者 匿名用户
2008-7-3 11:13:29


没有人性,没有王法,简直就是在犯罪。

发布者 匿名用户
2008-7-4 11:02:37


总有一天,一位大侠会把公积金管理中心和管委会从地球上抹去,这年头警察都没逃掉,苏州公积金的贪官们会能逃过去,有因就有果啊!杨佳是国民心中的烈士!!!!管委会的老板们,你们不要颤抖,国民会让你们痛快的离开人类世界!!

发布者 匿名用户
2008-7-7 8:39:03


苏州工业园区是个工业妓院,管委会是个黑社会组织,其中的主要干部都被黑帮抓了把柄,嫖娼艳照,受贿的影像等等。几十万人的十几年的公积金被巧夺豪取!!上苍将要报应相关人员》》》

发布者 匿名用户
2008-7-7 8:47:16


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是周扒皮,黄世仁啊!!! 国民已苦大仇深!!!希望国民不要烧了它丫丫的!!!!!没理,没法可讲了!!!

发布者 匿名用户
2008-7-7 8:51:52


目无法纪,胆大妄为,巧夺豪取,欺上瞒下,买官买官,无视民生!!居然还步步高升,看来是中国的最高层问题很大!!中国危险了,管不住这些阿毛阿狗了!!!

发布者 匿名用户
2008-7-7 8:59:09


园区将要成为中国下一个风暴中心!!!!

发布者 匿名用户
2008-7-7 9:02:22



发布者 匿名用户
2008-7-15 0:52:58


太黑了

发布者 匿名用户
2008-10-8 2:49:24


请问A类公积金有最高缴费基数吗?

发布者 匿名用户
2008-10-13 23:35:30


社会统筹基金部分到底是什么,取不出来,可不可以想法用啊

发布者 匿名用户
2008-11-13 11:03:06


用第一代身分证交的公积金用第二代身分证可以取出吗

发布者 匿名用户
2008-11-18 13:50:26


园区公积金制度就是个吸血鬼.可恨

发布者 匿名用户
2008-11-24 22:14:46


MD

发布者 匿名用户
2008-11-26 12:5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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