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高薪、管理层职位和现金之间的选择
给多少钱,可以一个高层管理者放弃每年十几万、或者几十万的年薪和管理层职位离开公司?
结论是:在2007年,1000万到9000万人民币之间的数额就可以让一个高层管理者可以放弃高薪和管理层职位。
证据:
2008年年初三花股份(002050)披露的2007年年报表明, 2006年3月份辞职的该公司原副总裁、董事任金土、以及董事王剑敏2007年分别减持了所持有的全部三花股份88.83万股和50.10万股,按照三花股份120日均价21.77元/股计算,两位原高管套现金额分别达到1933.83万元和1090.67万元。该公司原董事长张亚波也于2007年4月辞去三花股份董事长及董事职务,其以“高管股份”形式锁定的565万股股份自2007年11月9日也已自动解除锁定,获得上市流通权。
2006年8月3日辞去董事职务的思源电气(002028)目前第四大股东杨小强,在离职半年后2007年3月和4月份连续两次减持思源电气股份近200万股,套现金额达到9000万元。从公开信息分析,其后杨小强仍有减持动作,截至2007年9月杨小强仍持有思源电气358.82万股股份流通股。除了第四大股东外,思源电气第二大股东李霞也于2006年12月27日辞去其所担任的董事、副总经理职务。资料显示,李霞持有思源电气1556.27万股股份,截至2007年9月30日,上述股份中的795万股已经获得上市流通权。目前尚无减持信息披露。
其他存在持有大量任职公司股份的高管“主动辞职”现象的还有新和成(002001)、德豪润达(002005)、科华生物(002022)、山河智能(002097)、天邦股份(002124)、海翔药业(002099)等公司。
但《公司法》第142条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票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为了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高管买卖股份的行为,2007年4月9日中国证监会出台《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对转让股份基数的确定、短线交易禁止期的计算、交易窗口的选择、股份变动的及时披露等多个事项做了明确规定,以遏制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超比例转让所持公司股份或在六个月内进行短线交易的违法行为。
在高薪与“巨额套现”不可兼得的情况下,选择主动辞职,绕过《公司法》和证监会“严控高管买卖股票”的相关法规,就成为部分高管的“最优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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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发布者 Jason Cui
2008-2-19 15:44:38
发布者 悬浊液
2008-2-20 15:16:03
发布者 Jason Cui
2008-2-20 15:19:40
深圳证券交易所昨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通知》要求,上市公司应当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自离任人员的离任信息申报之日起六个月内,离任人员增持本公司股份也将予以锁定。
针对上市公司高管配偶买卖本公司股票,《通知》指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一)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起至最终公告日;(二)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三)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四)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通知》明确,上市公司高管存在违规买卖本公司股票的,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并及时披露有关情况。上市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高管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通知》自昨日起开始实施。(东方早报)
发布者 悬浊液
2008-4-29 12:3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