畅享博客 > 悬浊液 > 薪资福利 > [求助]2008.3.1起个人所得税这样计算,对吗?
2008-3-3 9:49:09

[求助]2008.3.1起个人所得税这样计算,对吗?

准则:
1、2005年12月31日前费用扣除标准800元/月,2006年1月1日至2008年2月29日费用扣除标准1600元/月,2008年3月1日起,扣除标准从1600元提高到2000元。
2、个人取得各种工资、奖金、补贴、津贴等都是一并征收个人所得税。其中缴纳的社保费、住房公积金可以税前扣除。
3、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工资薪金所得-社保费、住房公积金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
适用税率、速算扣除计算办法如下:
不超过500元的,税率5%,速算扣除数为0;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5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税率15 %,速算扣除数为125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税率20 %,速算扣除数为37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税率25%,速算扣除数为1375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为3375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35%,速算扣除数为6375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0%,速算扣除数为10375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5%,速算扣除数为15375

对上海地区(社保费、住房公积金税前交纳):
假如你2008年1月取得工资、奖金、补贴、津贴合计13000元,缴纳的社保费、住房公积金1500元:
2008年1、2月
应纳税所得额=13000-1500=11500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11500-1600)*20%-375=1605元

2008年3月以后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11500-2000)*20%-375=1525元:实际当月现金收入13000-1500-1525=9975元

对其他社保费、住房公积金税后交纳地区:
假如工资、奖金、补贴、津贴合为13000元,缴纳的社保费、住房公积金1500元:
2008年1、2月
(13000-1600)*20%-375=1905元
2008年3月以后
(13000-2000)*20%-375=1825元:实际当月现金收入13000-1500-1825=96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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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是的

发布者 xukaihui
2008-3-3 10:51:45


想问下文中说的“对其他社保费、住房公积金税后交纳地区:”
具体有哪些地区?

发布者 yurenfei
2008-3-3 13:22:03


比如广东

发布者 悬浊液
2008-3-3 13:35:44



发布者 匿名用户
2008-3-11 10:59:44


对俺没得影响哟,郁闷!

发布者 menintepow
2008-3-11 11:04:22





发布者 yflchui
2008-4-2 20:5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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