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7-8 9:22:55
[转帖]吃人的社会
| [转贴]将老实人逼成杀人犯是人性的悲哀 吉林一名46岁男子骑摩托撞伤邻居9旬老太。因为无力赔偿高额医药费,男子闯进病房用20多厘米长的杀猪刀连刺老人6刀将其杀死。男子行凶后又自刺四刀,称“我赔不起钱!大不了一命赔一命!”(2008-07-05东亚经贸新闻) 这名叫范文海的男子手持20多厘米长的杀猪刀闯进病房刺杀一个9旬老太,并且是残忍地连刺6刀,将其杀死。可能许多人在看到这个新闻核心提示时,会下意识认为这名男子是个性格暴戾之徒。但是只要你认真的把新闻阅读完就会发现,这名行凶男子的性格不但不坏,而且还是有名的老实人,好人:记者来到范文海家,但家里没有人。小区的一名保安人员说,大家都叫范文海“黑子”,他和妻子都很老实,还有一个儿子。他撞伤姚老太的事很多居民都知道,但他们都没想到范文海会到医院行凶。“黑子杀人了?怎么可能。”当小区的保安听说范文海到医院行凶的事情后很震惊。记者还采访了范文海以前老板的嫂子牛老板。牛老板说,范文海和他的小叔子是同学,他很老实,对朋友也很仗义。(引述新闻报道) 在众人眼里的一个老实人,好人,居然匪夷所思地连刺6刀将一个9旬老太残忍的杀死在医院病房并企图自杀。所以,整个社会都应该反思是什么原因让一个老实人恶从胆边生,选择同归于尽?而又是谁把一个老实人逼成杀人犯? 是社会道德水平的下降,人际关系的冷漠无情。近年来,常有一些老年人诬陷无辜者碰到自己,其目的就是为了讹诈赔偿。没有碰到都有可能当冤大头,这要是真碰到了,这还了得?据范文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6万元。我要是拿不出钱,他们家就说让我也别想活,说先杀我儿子,再杀我,昨晚他们还找人在车上打我,让我今天必须凑齐钱。如果范文海说的是事实,那么死者家属就是在威胁逼赔。中国有句古话“远亲不如近邻”,作为邻居,死者的子女多少应该体谅范文海家境贫寒,生活困难的现实情况,能赔多少是多少,不能威胁逼赔,况且范文海已主动到医院照顾了一天并拿出了仅有的1000元。 是高额的医疗费有。今年年初,某位卫生局副局长曾说过“看病最不难是中国,看病最不贵是中国”。但现实情况却总是在无情的回击这位副局长的谬论。假如为老人植入一个人工骨骼手术费不是五六万元,而只是五六千块,或许,范文海就会咬咬牙东借西挪凑齐医疗费,那时,悲剧就有可能避免!然而,现实却是残酷的,几万块的医疗费对他来讲实在是太多了,多到他借都借不来,多到了“跟杀了他没什么两样”。 是劳动人民工资水平的低下。曾记得统计局有这么一个统计,全国在岗职工日平均工资为83.66元。但范文海夫妻俩月收入千元左右的事实无疑扇了统计局一记耳光。要是范文海夫妻真的能达到日均工资83.66元,那么夫妻俩至少有4000一月的收入。除去开支,一年存个2万不是难事,要赔偿五六万的医疗费也就可以拿得出。在能够轻松的拿出赔偿的情况下,谁也不会选择杀人这条不归路!但很是不幸,他们夫妻俩的工资和统计局的“日均工资为83.66元”相差甚远,以致只能勉强养家糊口,存钱对他们来说是一种奢望,赔几万更是不啻于比登天还难! 是救济制度和福利保障制度的不完善。我国虽然有一些救济制度和福利保障制度,但不是覆盖面不广就是还不完善,有很大欠缺。如果在碰撞发生后,范文海能得到社区街道的救济帮助或受伤老太看病时能够得到国家福利照顾,也许,悲剧一样可以避免。 一个本质很坏的人,作出残忍之举,首先应该从其自身分析原因;如果一个很好很老实的人作出残忍之事,这说明我们社会在一些方面可能出现问题。而把一个很好很实在很老实的人逼到绝路上,这是人性的悲哀,社会的悲哀,国家的悲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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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发布者 dai_min
2008-7-8 10:49:12
发布者 unclsun
2008-7-8 21:41:33
发布者 山水居士
2008-7-8 22:28:11
危言耸听,别学法轮功那群人的论调好不好?
没有一个国家是完美无缺的,不能因为个别现象否定全局,我周围的人虽然都不是什么富翁,但是都算生活的安定幸福,同样,在美国、日本或者其它国家也会有很多不合理的现象,难道就因为有不合理的现象就认为社会会崩溃?日本每年这么多人自杀,是不是会先崩溃?
发布者 流萤小扇
2008-7-14 9:06:06
哎!~~~~~~~没办法 ,还祈祷灾难别降临到自己头上吧
发布者 okokokoko
2008-7-14 13:29:57
发布者 烟酒僧
2008-7-15 8:56:45
《凤凰周刊》
—个身捆炸药的疯狂劫匪的出现,一起劫持外国游客的恶性案件的发生,却只起因于一场看上去极为简单却又耗时3年的民事纠纷。这场悲剧,或许本来可以避免。
文/记者 周宇
一辆急驰而来的旅游大巴车突然刹住,停在西安市公安局大门前5米开外的公交车站牌旁。
驾驶室的门猛地被打开,驾驶员跳下车没命地跑开了。一名消瘦的中年男子跟着也从驾驶室跳下车,腰间捆着一圈炸药。
2008年3月5日上午9时45分前后,这一幕令西安市钟鼓楼广场喧闹的气氛突然变得紧张起来。
一些来自澳大利亚的游客打开车窗,各自逃命。
身绑炸药的男子表现得有些不知所措,随手抓住一名澳大利亚女游客,扼住她的脖子,紧握着电子起爆器,朝西安市公安局大门走去。
目击者用“崩溃”来形容这名男子的表情:“他看上去对发生的一切完全没有准备,眼睛里除了凶狠,还有一种忧伤。”
这名男子名叫夏涛,西安郊区的一名下岗工人。他希望通过绑架外国人令自己遇到的麻烦引起重视,并获得面见中央领导的机会。
但疯狂之举不仅没有帮助夏涛解决任何问题,反而在引起轩然大波的同时,结束了他38岁的生命。
被买断的银行职员
1993年,高中毕业的夏涛进入西安市商业银行阎良区分行工作。阎良区距离夏涛的家乡西安市高陵县30公里。
夏涛在银行做过出纳、审核,也做过保安。同事们认为他是一个非常聪明的人,许多单位的考核,以及在西安的行业系统培训,他常常能获得高分。培训过夏涛的老师至今仍对他留有印象。
而夏涛在阎良的朋友中由被认为是乐于助人,心地善良的人。
1999 年,夏涛认识了小自己8岁的李悦。后来两人结婚。李悦也称夏涛十分善良:夫妻俩去菜市场买菜的时候,夏总是坚持去买一些年长商贩卖的菜。但李悦发现,夏有时表现得“一根筋”:他认为正确的事情,就一定会坚持。
2003年初,由于西安市银行保安系统改革,身被保安的夏涛被买断工龄,下岗了。虽然获得了6万元买断费,但夏涛还是为此落寂了很久。
夏涛曾经试着在阎良经营服装生意,但并不成功。2004年,夏涛离开阎良回到高陵老家,开始了和妻子一样的打工生活。
夏涛以送煤气为生,包吃住后每月还有1100元的工资。老板很喜欢这个打工者,不久前还在向夏涛的家人询问,他能否回到煤气站上班。
夏涛在阎良有一套90平方米的住房,夏涛准备把房子留给儿子结婚之用,于是还会经常回阎良照看。
2001年,夏涛夫妇和1岁的儿子住进了新房。新房在二楼,夏涛可以可以看见楼下街道上人来人往。站在马路上喊妻子的时候,李悦从阳台一探头,楼下的夏涛就可以看见。
但就是这套温馨的居室,最终成了夏涛生命的魔咒。
钉在阳台上的招牌
住房楼下是西安市地税局阎良分局办税大厅。夏涛入住后不久,看到地税局为办税大厅安装了巨幅招牌,这个招牌钉在他家的阳台上。
再也看不见楼下街道的夏涛对这块钉在自家阳台上的招牌非常恼火。李悦记得,夏涛下岗之前,就和地税局就此反复争吵,要求将招牌拆除。
但地税局认为自己租下一楼的房间后,有权也必须安装招牌。双方曾经就如何处理这块招牌达成过口头协议,但最终也未能实施。
单位领导和李悦都曾劝阻夏涛不要为此纠缠。
但夏涛却始终认为道理在自己一边。夏为此咨询了律师、房管所以及其他专业人士后.得出一个结论:自己的住房是私有产权,包括阳台墙体、外墙面都是自己的私有财产,别人在阳台上安装广告牌必须征得他的同意。如果打官司,必胜无疑。
2003年初,夏涛聘请了一位律师,正式打起了官司,案子在离夏涛家500米外的阎良区法院开庭审理。
当时夏涛的诉讼理由包括:第一,招牌侵占了他阳台外墙面的产权;第二.招牌钉得几乎和阳台上沿持平,影响了他的下俯视线;第三,招牌可能会导致小偷爬进家里来,存在安全隐患。
“肯定赢!”李悦回忆夏涛庭审后回来时兴奋的神情,“对方的辩护人都不能自圆其说。”
但宣判的结果却令他失望,夏涛的诉讼请求未被法院采纳。这样的失败后来夏涛经历了不止一次,招牌也始终钉在那里没动。眼看着钉在自家阳台外的招牌拆不了.夏涛有些沉不住气了。
2004年的一次败诉后,夏涛一气之下回到家中抄起锤子,自己动手到阳台上砸起了令其抓狂的招牌。夏涛没能拆掉招牌,却很快被警察带走.最后因为毁坏公共财产,夏涛被罚款200元。
赢不了的官司
在李悦看来,夏涛能做出这样冲动的事情,一定是已经到了忍耐的极限。被罚款之后,夏涛仍未放弃。尽管朋友给他的忠告是,如果没有足够多的经济支撑,最好不要去打这场实力悬殊的官司。
一些人指责他的“一根筋”,更有人说他的神经有问题:为什么非要为阳台外面的一块招牌打官司呢?
打官司的同时,夏涛也写过***信。李悦称,夏涛当时一边写一边说:“我就不信找不到说理的地方。”夏涛的家人猜测,夏涛买断工龄的6万元钱,除去一些必要的开销,剩下的钱几乎全部花在了官司上。
夏涛的官司上诉到了西安市中院,败诉,再申诉到陕西省高院。2006年.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将案件发回西安市中院重审。这给了夏涛莫大的希望,他告诉家人说,省高院的一位办案人员表示,这个案子太简单了,发回重审的话,他一定能赢。经过一审。二审再到发回重审,这一简单的民事纠纷案件已经经历了漫长的过程。
负责重审的法院为此案重新组织了合议庭。重审的结果终结了夏涛短暂的兴奋,他的诉讼请求依然未被采纳,他仍然无法拆掉钉在自家阳台上的招牌。
至此,夏涛已经走完大陆法律途径所提供的所有,他不能再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问题了。没有人知道这场官司在夏涛的心中到底郁积了什么样的情绪。
2006年,夫妻感情问题也在折磨着夏涛:夏涛和李悦的离婚协议称,离婚的事情不告诉双方的父母,儿子的抚养由夏涛自愿承担。
在李悦看来,夏涛绝对是个好父亲。他每年都足额支付儿子成长所需要的费用,儿子的桌子上,床上满是夏涛买的玩具。打工间隙.夏涛还会时不时地回来陪儿子玩。
但夏还是显得越来越孤独,前妻和父母都不了解他心中的事情。至今没有家人知道夏涛多年官司的细节,更没有人知道那些与官司有关的法律文书放在了哪里。
夏涛在家里留下一个带锁的抽屉,家人曾经看见那里面放着许多和案件有关的材料。劫持事件之后,夏涛的家人打开抽屉,却发现里面空空如也。
筹划了3年犯罪
这年秋天,夏涛离开了工作的煤气站,往返于青岛、新疆,北京等地的工地,依靠安装玻璃幕墙和铝合金门窗为生,每天获得几十元的报酬。但每到一地,夏涛都不忘给儿子买回礼物,包括青岛的海鲜。
有时候,夏涛还会回到阎良看看。
夏有个朋友在阎良开了一家打印店。夏每次来看望朋友时,都是直接坐到沙发上先看报纸。有人招呼,他才会应和两句,说一些无关紧要的话题,夏明显变得沉默了,也不再提及官司的事。这与先前居住在阎良的他有很大不同:那时的夏涛以话多而著称,官司也是他和朋友之间的话题。
2008年3月2日,夏涛离开了家,临行前他告诉家人自己要去成都打工,夏的父亲为此非常高兴—-儿子又有工作可以做了。
离别了父母,夏涛又来到前妻李悦和儿子的住处。
夏也告诉了前妻李悦,自己要去四川成都干活。儿子还没起床,夏涛陪他在床上玩了一会儿。
这个上午,没有人看出夏涛有任何异常、此后的3天发生了什么,对夏涛的家人来说,成了一个永远的不解之谜。他们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让夏涛的愤怒和绝望演变成了犯罪。
3天后的事实表明,那场持续了3年的官司从未停止过对夏涛的折磨。劫持人质过程中,夏涛告诉警方,他为此刻的行动筹划了整整3年。
事实上在半年前,地税大厅已经搬走。如今,夏家的楼下是一家名为“花样年华”的美容会所。夏涛的房子也早已租给别人。
但夏涛心中的结显然从未被打开。
崩溃的劫匪
2008年3月5日上午,西安市中心的钟鼓楼广场,川流不息的人群展示着古都如唐代般的繁华。
那天,一队澳大利亚游客也在这里。一名华裔导游带着9名来自澳大利亚的女游客准备结束在西安的行程,出发去上海。
夏涛显然注意到了这些外国人:她们将成为夏涛疯狂计划的一部分。
上午9时45分左右,结束游览的澳大利亚游客开始返回停在钟楼附近的旅游大巴,夏涛也跟着她们一起上了大巴车。
夏在汽车的过道上来回踱步,显得有些紧张。虽然夏涛的皮肤比起城里的西安人显得更为粗糙,但兴奋的澳大利亚人并没有意识到这有什么不对,几乎所有的游客都以为夏涛是导游或司机的朋友。
直到夏涛最后走到导游的身边,悄悄讲了几句话,并解开深蓝色西装的扣子,露出捆在身上的炸弹和手上的引爆器。
来自当地警方的匿名消息源称,夏涛声称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并携带了各种***材料,要求到北京见中央领导。
夏涛在车厢里吼叫着,要挟司机将大巴车开到紧挨着鼓楼广场的西安市公安局,并提出和公安局长谈判的要求。
大巴车开到公安局门口后,乘客纷纷开始逃窜,手持引爆器的夏涛并没有阻止大多数人的逃跑,于是选择胁持一名澳大利亚女游客与警方谈判。
目击者称,夏涛看上去很慌乱,似乎完全没想好该怎么做。
夏涛提出了一系列要求:由西安市公安局派防弹运钞车护送他去机场,并为其购买飞往北京的机票,安排他面见中央领导。
警方答应了夏涛的所有要求,并真的让夏涛、人质、西安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吴金彪以及一名司机换乘了一辆运钞车。
夏曾经在银行担任保安,或许他希望防弹运钞车能够保证他的安全。大批警车跟随着运钞车.开往咸阳机场。在夏涛要求甩掉尾随的警车后,一些经过伪装的警用车辆继续对运钞车进行包围。
夏注定去不了机场,警方制造了各种路面拥堵来拖延时间,运钞车里的夏涛显得焦急。警方提前制造的一起车祸,让运钞车在机场高速公路靠近未央的收费站处彻底停了下来。此时人质因惊口下过度已经小便失禁,人质在车上用痰盂方便后,吴金彪要求打开车门将痰盂倒掉。
车门打开的瞬间,一名特警冲上前,对夏涛开了一枪,吴金彪立刻补了一枪,夏涛当场毙命。
劫持事件之后
当警察出现在高陵的时候,夏涛所有的亲人都惊呆了。夏的父亲的双手从那时起至今颤抖不止,母亲自此瘫痪在床。
在李悦看来,夏涛做出劫持人质的事件.更多是出于偶然。3月2日的最后一次见面,夏涛没有给儿子买东西。李悦认为,此时的夏涛并不知道3天后会绑架外国人——如果知道3天后有此凶险,夏涛一定会给儿子买东西,多陪儿子玩一会的。
事后陕西省组织力量对澳洲游客被劫持事件进行责任倒查。当地政法系统匿名消息源称,除了夏涛围绕阳台上招牌的官司,责任倒查中没有发现更多的犯罪动机。
上述官司的一系列判决在倒查中被认定没有明显问题,但一位辖区派出所所长却在倒查中因未能及时掌握社会不稳定动向而被免职。
但对于悲痛之中的夏的家人来说,麻烦似乎还未结束。
夏涛的尸体在西安市公安局法医检验解剖中心存放了18天后,被火化.然后回到了高陵。
夏涛的表姐夏娟(化名)为这18天支付了5300元。为了不刺激夏涛伤痛欲绝的父母,夏娟没有提起这笔花销。
夏娟原本准备在3月20日将夏涛的尸体从检验解剖中心运往火葬场,但高昂的费用显然远远超出了她的预料。由于没带够钱,尸体在检验解剖中心又躺了两天。
夏娟只拿到两张写在西安市检察院专用纸上的收条。
收条上显示,这笔费用包括每天100元存放尸体的费用共计1800元、运尸费600元、抬尸费1200元、消毒费200元.劳务费1500元。
夏娟不能理解运尸费与抬尸费有什么区别,也不能理解有了这些费用之后为什么还要劳务费。
缴费的时候,夏娟曾经质疑收费过高,却遭到了训斥。“你也不想想他犯了多大的罪!”一位工作人员说。
为了让死者早日安息,夏娟迅速交了费用。夏娟如今还在等待着解剖中心能开出发票,她好最后给夏涛家人一个交代。此前检验解剖中心承诺会开一个1600元的发票。
夏娟说,她不会像夏涛一样去较真,哪怕对方不开发票,她都认了。
发布者 悬浊液
2008-7-21 12:52:44
如果有哪个国家的社会体系是完美的,如果有哪个国家的社会体系能满足每一个公民的每一个需求,我也没话说
有吗?
如果没有的话,我们是不是应该停止抱怨,努力寻求改善?
用公司来举例说,我们在每一家公司都会遇到一些不合理的地方,我们是不停的抱怨,然后离开这家公司还是适应公司的文化,尽量改变它?
昨天我在网上骂一个法轮功的分裂分子骂了半天,一般我不喜欢骂人,但是象那种搞分裂的我会忍不住想骂,怎么恶毒怎么骂
发布者 流萤小扇
2008-7-22 12:16:58
关西硬汉 2008年4月23日
西安某大学教授陈某,2007年12月末伙同其妻,强行挟持怀有5个月身孕的女儿小倩(化名)前往医院堕胎。手术前小倩借上厕所之机,仓皇逃出医院,费尽周折,最终从上海飞往日本。
陈某为何要绑架女儿堕胎?事情起因是小倩高中毕业就前往日本读语言,准备进日本大学深造,但是到日本不久,即与来自上海的语言班同学钱某恋爱、同居,2007年暑假意外怀孕。由于学习不好,都拖了很久没有获得大学录取通知,根据入管法律,小倩最多只能居留到2008年1月底。小倩舍不得打掉孩子,就回国准备生孩子,不料其父母大发雷霆,要求马上堕胎。因为小倩的男友只有21岁,不能领结婚证,生育属于计划外违法行为,罚款至少要十几万元。小倩男友的父母亲自到西安协商,说他们家经济条件还可以,愿意支付所有计划生育罚款,甚至提出可以事先付款给陈教授。
陈教授毫不退让,说他奋斗了几十年,即将升任系主任,不能因为女儿违法生育泡汤。陈教授执教的大学是计划生育先进单位,有很多先进经验,勒令教职员工严防死守家属计划外生育即是其中之一,家属超生的一律追究连带责任,评职称、升职、分房子都受到影响。小倩的户口一直随父母,她超生将严重影响该校的计划生育指标的完成。于是陈教授夫妇不惜绑架女儿强制堕胎。
小倩回到日本后,奔波了半个月申请延长居留未果,一筹莫展。她的朋友斋藤君知道了她的处境后,非常同情,主动提出“认取”小倩腹中的胎儿,即自认是胎儿的父亲。按照日本法律,如果胎儿由日本公民“认取”,虽然孕妇是外国人,仍然可以无条件获得居留,生产后作为日本公民的监护人,可以长期居留直至入籍。斋藤君已经订婚,先征求了未婚妻的意见,未婚妻表示理解。斋藤君陪同小倩去入管局,签署了“认取”证明,小倩顺利地获得了居留延期。小倩安心养胎,于上周顺产了一个女儿,所有费用均由日本政府支付,并获得了婴儿补助金。从法律上来说,小倩的男友钱某已经丧失了对他的女儿的监护权,不过以后可以通过与小倩结婚,顺理成章成为女儿的养父。由于孩子具有日本国籍,以后带回中国探亲,计划生育部门也不会来罚款,小倩也不需要上环、结扎。
以后如果有人碰到类似情况,也可以考虑找日本朋友“认取”胎儿,入管局不做任何背景调查,也绝对不会强迫做亲子鉴定,因此不会有什么法律风险,比通过假结婚搞居留稳妥。
斋藤君帮助“认取”小倩腹中的胎儿纯粹是出于道义,没有收取分文。有的“认取”的日本人可能要一点补偿金,一般也只有几十万日元,比计划生育罚款还是少很多,而且作为日本公民,孩子以后还每个月领取补助金,非常合算。
日本留学网
发布者 悬浊液
2008-8-5 21: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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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ddogJr
前天,上海中山医院发生一起坠楼事件。
一外地男子在刚花了八万元费用进行手术后,得知黄疸指数依然偏高,仍然需要继续长期治疗,而先前的治疗费用部分是借来的,遂选择从18楼跳下自杀,落地后刚缝合的伤口破裂,导致内脏溅了一地。
此事是偶LP一麻友告知的,当时当事人是从他住的病房卫生间窗口跳下去的
发布者 悬浊液
2008-8-11 22:40:34
发布者 yonnie
2008-8-12 12:26:20
发布者 婷婷
2008-8-12 15:03:39
发布者 匿名用户
2008-8-14 15:2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