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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创建:2007-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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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广东东莞fu'an纺织一次裁员3395人,该公司拟支付3100万元的经济补偿,但大部分被裁员工不满公司的补偿标准,3月1日下午14点该厂发生大规模saoluan.镇成立了fu'an公司裁员及精简人员工作协调处理小组,由该镇主要领导牵头,劳动分局、社保分局、外经办、信访办等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前往fu'an公司厂内多次召开协商会议,要求fu'an公司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裁员及精简人员的程序进行,确保裁员及精简人员的合法性,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员工工资、经济补偿金并履行相关法定义务,切实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在给予经济补偿的基础上,考虑适当增加其他补助,尽最大努力去减少因裁员对员工造成的影响。 广东赋诚律师事务所郭建华律师表示,东莞fu'an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而裁减人员,属于经济性裁员。根据《新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 仅列出标题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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