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ODM&OEM
OEM是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r,原始设备制造商的缩写,即由委托方设计或制定规格,由被委托方生产的产品;而ODM则是Original Design Manufacturer,原始设计制造商的缩写,是由某制造商设计,被另一厂商买去以自己的名义出售的产品,也就是俗称的贴牌。
ODM,某制造商设计出一种产品后,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被另外一些品牌的制造商看中,要求配上后者的品牌名称来进行生产,又或者稍微修改一些设计(如按键位置)来生产。这样做的最大好处是其他厂商减少了自己研制的时间。有些人也习惯性称这些产品是OEM,实际上应该称之为ODM(Original Design Manufacturer,原始设计制造商)。例如一些日本品牌的笔记本电脑实际上就是由台湾厂商代工生产的。事后,台湾笔记本电脑制造商只要修改某些设计细节或配件便可以以自己的品牌名称进行批量生产。原因在于它们为这些日本品牌作的是ODM而非OEM。当然,我们可以说它们都是从同一条生产线生产出来。
OEM产品是为品牌厂商度身订造的,生产后也只能使用该品牌名称,绝对不能冠上生产者自己的名称再进行生产。而ODM则要看品牌企业有没有买断该产品的版权。如果没有的话,制造商有权自己组织生产,只要没有企业公司的设计识别即可。
OEM和ODM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是由委托方提出产品设计方案不管整体设计是由谁完成的且被委托方不得为第三方提供采用该设计的产品;而后者从设计到生产都由生产方自行完成,在产品成型后贴牌方买走的。生产方是否能为第三方生产同样的产品,取决于贴牌方是否买断该设计方案。
OEM和ODM的核心区别在于产品究竟是谁享有知识产权,如果是委托方享有产品的知识产权,那就是OEM,也就是俗称的"代工";而如果是生产者所进行的整体设计,那就是ODM,俗称"贴牌"。像ThinkPad笔记本,大部分都是IBM大和制作所设计后交由广达、长城等几家厂商生产,都属于OEM,而只有一个型号,即已经不存在的G系列是广达设计制造,将设计卖给IBM的,近于ODM。而在这两者之上,还有一种OBM,其中的B代表"Brand"。更为罕见还有一种OLM,是Overall Logistics Manufacturing的缩写。
在工业社会中,OEM和ODM可谓司空见惯。因为出于制造成本、运输方便性、节省开发时间等方面的考虑,知名品牌企业一般都愿意找其他厂商OEM或ODM。在找别的企业进行OEM或ODM时,知名品牌企业也要承担不少责任。毕竟产品冠的是自己的牌子,如果产品质量不佳的话,少则有顾客找上门投诉,重则可能要上法庭。所以,品牌企业在委托加工期间肯定会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但代工结束后,质量不敢保证。故此,当有的商家告诉你某件产品的生产商是某大品牌的OEM或ODM产品时,绝不要相信其质量就等同于该品牌。你唯一能够相信的,是这家制造商有一定的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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